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當一位勞動者入職一家新的單位時,除了提交必要的材料,填寫登記表等,還有一項重要的流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時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不籤勞動合同的後果比較嚴重。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仍舊沒錢簽訂勞動合同的,則視為雙方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

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比較常見的就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說勞動合同有開始日期,也有明確的終止日期。同樣入職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但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往往也有區別。比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和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那麼,不同的期限有什麼區別呢?

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首先,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往往單位還想多考察考察勞動者。雖然簽訂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可以設置六個月。但是用人單位無法在試用期內進行考核。因此,用人單位索性第一次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感覺勞動者工作不理想,那麼在一年期限到期後,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

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其次,簽訂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樣的用人單位一般會設置六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對勞動者進行全方位的考察。如果考核不通過,那麼在試用期內就會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只要熬過六個月的試用期,那麼接下來是比較輕鬆的。

一年,三年,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有什麼區別

最後,無論合同期限多久,作為勞動者應當首先把工作做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就是一種合作關係,如果勞動者表現好,哪怕簽訂半年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只要用人單位經營正常,用人單位都會及時續簽。感謝閱讀,祝願每一位讀者找到自己滿意的、穩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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