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竟還要繳納20%的個稅?(憑什麼)

房屋贈與,竟還要繳納20%的個稅?(憑什麼)

1、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除上述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20%。

房屋贈與,竟還要繳納20%的個稅?(憑什麼)

3、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徵個人所得稅時:

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4、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

應納稅所得額=轉讓受贈房屋收入-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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