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穆:做一個有所不為的人

錢穆:做一個有所不為的人

我請問諸位,我們大學畢業了,在我們中間究竟有幾人能做大總統,做國務總理,做三軍大統帥,或者做教育部長經濟部長,要我們來治國呢?

恐怕一百人一千人中不能出一個,乃至一萬人中不能出一個。或許今天香港五百萬人中沒有一個。這是沒有自由的,不能平等的。

在此方面,中國人說“有命”,要碰機會,碰命運,不是你要如此,就可以如此的。我們只能先修身齊家,要治國一定要從修身齊家起。

所以我們只能守己以待時,安己以待命。身不修,家不齊,你怎麼能治國呀!我請問你對一個身,對一個家,五個人,八個人,你尚且沒有辦法,整個的國家你又怎能有辦法。

我們固然可以希望碰到一個機會,讓我能出來治國,乃至於平天下。但我們當前該做能做的,則是修身齊家。而在修身齊家中間,所該做能做的,是要做一個有所不為的人。

譬如說,我在家裡和家裡人一同吃飯,我不能拿我喜歡吃的菜放在我的面前來吃,這也是有所不為。又如穿衣,我只能穿我自己的,不穿別人的,這又是有所不為。

這些都是一種消極的自由,至於積極的自由不是人人可得的。所以中國人講行為就是修身齊家,然後乃能及到治國平天下。

諸位可以做學問,可以立志養志,可以愛國家愛民族,一旦有機會我可以出來治國平天下。至於預備工夫,則是修身齊家。修身齊家是我們的行為,而治國平天下則可算是我們的事業。這些是我們人生的第二步驟。

照我個人所瞭解的中國古人的意思,“生活”同“行為”同“事業”這三層一定要分開。我們不能拿生活來包括了行為與事業。

而我們在行為和事業上,一定要分“消極”和“積極”兩方面。消極的大家能做,沒有人不能做;積極的有人能做有人不能做。甚至於少數人能做多數人不能做。我們有此志,卻不能必然要達成。

行為屬於個人的,個人管個人的行為,然而亦屬於團體,由我一個人,可以及到一個家;由我一個家,可以及到國家天下。不是拿家庭來壓迫個人,拿國家來壓迫家庭。

我有所不為,不受外面壓迫,這是人的生命一種自然應有的表現。

個人、家庭、國家、天下,是可一體相通的。我們古人對人生一切看得很通達很透徹,才能有此想法。


選摘自:《人生十論》作者:錢穆,出版:九州出版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