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专利?看看律师怎么说


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专利?看看律师怎么说


来源:商业人物(ID:biz-leaders)


因为一则消息,本处于舆论风暴的武汉病毒研究所又引起争议。

2月4日晚间,该研究所在学术期刊上发布了一项研究进展:发现瑞德西韦和磷酸氯喹能在体外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

武汉病毒研究所官方刊文称,“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德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随后,“瑞德西韦”被武汉病毒研究所“抢注发明专利”的短消息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就专利争议问题,“商业人物”咨询了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产权律师程芳。

程芳书面回应称,瑞德西韦是吉利德公司产品,在中国有专利保护,但同一个药品可以同时存在多个专利,武汉病毒研究所也可以申请专利,另外从结果看,其所申请的是瑞德西韦化合物的用途专利,属二级专利。

在业内,化学药物常被分为一级专利和二级专利,前者通常是指保护药物化合物的专利,后者则指围绕药物化合物衍生出来的一系列专利,包括药物组合物、制药用途、制备方法、晶形结构等。

作为美国吉利德公司正研发的一款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已公开了一项治疗冠状病毒科病毒感染的用途专利。那武汉病毒研究所的专利申请是否还能获得授权?

程芳律师称,2019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冠状科病毒的一种,两者属于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关系。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已公开的上位概念并不破坏下位概念的新颖性。武汉病毒研究所请求保护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用途的专利申请存在被授权的可能性。

如果获得授权,其他单位使用瑞德西韦化合物时,则需要获得吉利德公司的许可,在就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一适应症使用时,需要武汉病毒研究所的许可。

目前,瑞德西韦尚未在全球任何国家得到批准上市,其疗效尚有待临床验证。吉利德公司已与中国卫生部门达成协议,由中国研究人员牵头,两项临床试验在武汉进行。吉利德无偿提供研究所需药物,并为研究的设计和开展提供支持。

就武汉病毒研究所公开申报专利一事,吉利德CEO Daniel O’Day回应称,当下首要任务是找到瑞德西韦正确的临床试验项目,提高产能,不会卷入专利之争,患者是第一位的。

不久前,武汉病毒研究所陷入争议,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宣称“新冠病毒由该所泄露”。

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研究所新发传染病研究中心主任石正丽称,希望国家专业部门来调查,以还自己和团队一个清白。她也曾公开回应,以性命担保与武汉病毒所无关。

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6月,是我国较早建立的国家级研究所之一。病毒所下辖的“中国病毒资源与信息中心”有亚洲最大的病毒保藏库,创建了我国唯一的“中国病毒标本馆”,其还拥有中国唯一一个亚洲最高等级的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专门用于研究高度危险、至今无已知疫苗或治疗方式的病原体。


(图片来自武汉病毒研究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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