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互聯網保險新規嚴管“第三方網絡平臺”,流量巨頭們還能不能賣保險了?

互聯網保險新規嚴管“第三方網絡平臺”,流量巨頭們還能不能賣保險了?

互聯網保險新規嚴管“第三方網絡平臺”,流量巨頭們還能不能賣保險了?

近日,互聯網保險行業迎來又一個政策重磅,媒體報道稱由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牽頭起草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已於近日小範圍下發至保險機構。

根據中國銀行保險報披露的《辦法》起草說明,《辦法》共7章106條規則,主要著力點有六個方面,包括:釐清把握互聯網保險問題本質,壓實緊盯持牌機構主體責任,解析重構“第三方網絡平臺”,疏堵結合規範從業人員營銷宣傳,正面引導化解政策公平性問題,創新完善監管措施和手段。

其中,與“第三方網絡平臺”相關的規定備受關注,《辦法》要求只有持牌機構的自營平臺可以開展保險銷售業務,“第三方網絡平臺”只能在獲得持牌保險機構授權之後開展營銷宣傳合作業務。這一監管要求直切互聯網保險行業亂象的要害,與之相應的是“第三方網絡平臺”即將面臨的業務整改。

這兩年,在互聯網保險領域表現最為活躍的莫過於頭部互聯網平臺,從阿里、騰訊、蘇寧到今日頭條、滴滴,流量巨頭們爭相佈局互聯網保險領域,通過收購或參股的方式拿到了保險中介牌照,旗下相應的平臺也賣起了保險。那麼,

互聯網保險新規出來之後,流量巨頭們的保險業務將受到什麼影響?在未來他們還能不能賣保險了?

從起草聲明來看,《辦法》對“第三方網絡平臺”可開展的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一行兩會一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精神,借鑑英美日等發達保險市場經驗,規定營銷宣傳合作機構參與保險活動僅限定於根據持牌保險機構委託,從事展示、說明和網站跳鏈等營銷宣傳活動,並明確規定不得從事保險銷售諮詢和相關禁止行為。”

也就是說,“第三方網絡平臺”可以開展展示、說明和網站跳鏈等營銷宣傳活動,但前提得到持牌保險機構的委託。同時,有八類行為不得開展,包括:不得開展保險銷售,不得開展保險產品諮詢,不得開展保費試算,不得片面比較價格和簡單排名,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不得代收保費,不得限制保險機構獲取客戶投保信息。

與之相關的還有兩點關鍵內容,

一是《辦法》要求投保和繳費界面須在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臺;另一則是規定只有保險法人機構自己設立的才是自營網絡平臺。保險機構控股、參股或者通過子公司、母公司設立的都不屬於自營網絡平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同時,辦法要求自營網絡平臺應獲得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綜合來看,就是銷售環節必須把控在持牌機構自己手中。

那麼,目前各大流量平臺上的保險業務,是否符合這一要求了呢?

公開資料顯示,螞蟻金服、騰訊、蘇寧、今日頭條等互聯網巨頭手中都“握有”保險中介牌照,不過,上述企業基本都是都是通過全資持有或部分持有擁有保險中介牌照的企業,從而間接持有保險中介牌照。但從目前各家相應平臺所開展的保險業務情況來看,與《辦法》所規定的確實存在出入。

表1:部分互聯網平臺保險牌照情況

互联网保险新规严管“第三方网络平台”,流量巨头们还能不能卖保险了?

資料來源:根據網絡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18日,零壹智庫

注:“--”表示為查詢到相關信息。

上表所列的11家企業,涵蓋了互聯網第一、第二梯隊的企業,另外,水滴公司旗下水滴保險商城,在互聯網保險領域也較有代表性。

從表格所梳理內容來看,流量巨頭拿到的是保險中介牌照居多,主要是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其中,阿里、騰訊、京東、滴滴、唯品會還通過參股持股保險企業的方式間接持有保險牌照。

在7家查詢到有開展保險業務的平臺上(注:目前上述表中多個企業有開展網絡互助業務,按照我國相關規定,該業務並不屬於保險業務。),相關業務主要都是放置在移動端APP上,均可以直接投保。其中,水滴保險和蘇寧保險均有PC端官網,亦可以在官網直接投保。

表2:互聯網平臺保險業務相關信息

互联网保险新规严管“第三方网络平台”,流量巨头们还能不能卖保险了?

資料來源:各平臺APP、官網,零壹智庫

具體來看,7家平臺中,騰訊、水滴的保險業務在移動端APP界面均有明確標出平臺頁面的版權歸相應的保險中介牌照持有企業所有。如騰訊微保對應的微民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水滴保險商城對應的保多多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並有明確標出相應的備案信息。不過,這兩個例子中,版權歸中介牌照持有者所有的平臺頁面,是否就符合辦法所規定的的“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臺”,是否已通過“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都需要相關細則進一步確認。

另有3家平臺提到相應的保險中介牌照所有者,但平臺所屬權表達不夠明晰。如今日頭條“頭號保”頁面底部說明顯示“本平臺由北京華夏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保險服務”;滴滴保險板塊界面另有信息披露文件提到,該平臺備案信息可在眾安風尚(北京)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官網查詢;蘇寧保險頁面底部顯示平臺“由蘇寧銷售管理並運營”。同時,這3家平臺相關的備案信息都沒有明確標出。

而支付寶上的螞蟻保險板塊,頁面信息顯示該平臺是螞蟻勝信(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保險消費者和保險機構提供網絡技術支持輔助服務的網絡平臺,該公司為

螞蟻金服全資子公司,而螞蟻金服旗下的保險中介牌照所有者為螞蟻保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小米保險則在保險產品的頁面底部顯示版權歸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所有,旗下保險中介牌照持有者為小米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就上述7家平臺保險業務存在的情況來看,主要涉及兩個較為突出的問題:1、保險業務界面並非相應的中介牌照持有方的自營平臺,或者該平臺所屬權模糊,沒有清晰的信息披露;2、在非持牌機構自營平臺上的產品均可進行直接投保。

對應到《辦法》的相關規定上,這兩點都是平臺在未來需要進行調整以合規的地方。

同時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提到,下一步擬允許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做好主業的同時,申請兼業代理資質,按照業務相關性原則代理保險銷售。

此前在2019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允許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平臺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質。彼時,這一規定也被視為將打破一直以來的保險中介牌照收購熱潮。

具體來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也是屬於《辦法》提到的四類保險中介機構之一,那麼,對於網絡平臺而言,兼業代理資格相較於其他幾類,是更難了還是更容易了?

“根據目前的《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兼業代理機構的資格取得條件要低於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雲向零壹財經介紹道。同時他也指出,兼業代理資格同樣也需要經過保監會(現為銀保監會)的核準。對於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企業而言,無論是專業保險中介機構,還是兼業代理機構,滿足條件不是約束,銀保監會的核準才是約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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