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違章探頭補光燈“亮瞎眼”後,車輛基本處於“無人駕駛”狀態

有車輛的司機們,對於道路探頭補光燈太亮的事情,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被違章探頭補光燈“亮瞎眼”後,車輛基本處於“無人駕駛”狀態的糟糕情況,幾乎已經成為了司機們頭疼的通用情況之一。

被違章探頭補光燈“亮瞎眼”後,車輛基本處於“無人駕駛”狀態

違章探頭作為夜間視線監控的一種輔助性光源,補光燈在黑暗的環境下,必然少不了道路監控的輔助性設備。違章探頭對抓拍交通違法行為、和過往車輛信息的記錄,都起到了不小的輔助性作用。讓人比較警惕的是,補光燈太亮對於司機來說並非是好事,對司機也極容易造成通行的安全隱患,強迫司機減速也會降低整體的交通運行安全性。

根據《交通技術監控成像補光裝置通用技術規範》瞭解,在額定的電壓之下,補光裝置的功耗每車道應該不小於/等於50W。在補光裝置的路面上,所形成的補光區域都應該覆蓋交通技術的監控,在監控成像區域需要光照度均勻,還要無明顯暗區的同時,對周圍環境還要產生影響。

針對於違章探討補光燈“亮瞎眼”事情,四川大學計算機學院院長章毅發現了3點細節:監控補光燈一共分為3大類,1、頻閃;2、常亮;3、爆閃。常亮型的功率一般都在20瓦左右,爆閃型可以在瞬間達到200瓦,這也會導致人眼產生盲區。如果監控後面有幾十米區域存在行人,或者有遺撒物和事故車輛等情況,在被違章探頭補光燈“亮瞎眼”後,很容易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交通事故。

對此,四川大學計算機學院院長章毅給出了建議,他認為有關部門對“亮瞎眼”的監控補光燈,要進行全面和系統化的排查和優化,尤其是針對於部分路段的常亮燈,理應做出更嚴密的全面和系統化的排查和優化。為了群眾們的出行安全,對任何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細節問題,都應該做到防患於未然的細節優化。

在對違章探討補光燈進行排查和優化的時候,還需要針對現有的技術水平,重新來評估有關補光燈的亮度,包括必要性的標準和補光方式。與此同時,還需要做好其他的管理手段,也可以研究和推廣“車聯網”的系統,使用其他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再加上輔助性的道路監控和城市管理,以此來降低各類補光燈的設備需求。

從道路的出行安全上來說,光靠道路的系統和全面優化還是遠遠不夠的,馬路上的安全措施還需人人維護,主要還需要通過自身的安全意識來維和。汽車是方便生活的交通工具,但是安全也一再是大家所強調的事情,如果人人都能抱著“人人禮讓三分”的態度去駕駛出行,相信馬路上的安全和行車秩序也變得僅僅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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