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今天,朋友圈裡都在刷屏,江蘇住宅率先推廣“交房即發證”模式,最早6月開始實施!

什麼意思?就是說你買的房子,交付的時候直接就可以拿房產證了,不用再等一系列的流程。

乍一看,這好像和限售沒什麼關係,但是細心的朋友就會發現,這其實是變相縮短了一部分買房人的限售時間!

一、江蘇推廣“交房即發證”模式,最快6月實施!

3月19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標誌著江蘇將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

據瞭解,江蘇也是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省份。且人才房、農村房等都覆蓋。最早2020年6月,實現常態化運營!

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通知》要求,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網上核稅繳稅、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等互聯網與智能化技術,走進企業,邁入社區,來到現場,為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群眾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提升服務水平,為企業群眾辦事提供方便。

在“交房(地)即發證”服務過程中,要促進各部門信息共享,加大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應用。

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廳確權登記局)

值得一提的是,江蘇是全國範圍內第一個推廣“交房即發證”模式的省份。

按照法律規定,蓋好房子,取得房產證的先後順序是三步:1、樓盤竣工驗收交付使用,2、開發商取得整個樓盤的產權,3、分割給業主辦理小產權。沒有拿到房本的時候整個樓盤屬於開發商(就算房子蓋好已經交房也一樣)。

中間要是不耽誤,一般從交房(竣工驗收備案表和麵積實測報告取得)到拿到房產證,需要3個月,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多需要3-6個月的時間。

那麼新政執行以後,這幾個月的時間就可以省去了,也就意味著你的限售時間縮短了3-6個月。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買房人都可以享受到這個“利好”。

1、新政實施以後交付的新房可以享受;

2、新政實施以前交付的新房不享受;

3、二手房交易不享受。

二、南京3年限售已經執行近3年!

2017年5月13日,南京出臺了“3年限售”政策,【購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通過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也就是說,簽訂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後,要等房子交付才能辦理房產證,而一般新房交付需要1-2年,辦證又需要3個月到半年,再加上3年限售,前前後後一共需要4年-5年才能出售!

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去年,有媒體稱,南京限售政策有變,一時轟動全國,媒體宣稱:南京新房3年限售,時間從購房合同備案時間開始算!

而《樓市頭條》工作室向南京不動產中心以及房產交易部門等部門詢問,據官方回應:“南京新房三年限售仍然按照獲得不動產權證時間算。”

最終這證實只是一場烏龍事件,南京的限售政策還是按照原來的辦證後三年內限售。

而此次江蘇住宅推行“交房即發證”模式,則意味著你的限售時間一定程度上有所縮短!

以今年6月份交付的房源為例,按照過去的政策,加上3年限售的時間,實際上你的房子想出售要等到2023年9月-12月,但是按照“交房即拿證”的新政,你的房子2023年6月就可以賣了。

三、部分城市限售政策發佈日期及年限:

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突發利好!這類買房人注意!你的房子可以提前賣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