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5月14日上午

一輛大巴車開進路橋區人民法院

百餘名醫護人員走進了審判大樓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審判大樓

這...發生了什麼事?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原來

他們是前來旁聽

一起職務侵佔罪案件的庭審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當天上午,我院公開開庭審理了

一起職務侵佔罪案件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法院院長擔任承辦法官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

如此“硬核”的配置

到底是一起什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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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我就診卡里的錢怎麼少了?” 數月前,一名患者來到路橋某醫院反映情況。核查清單上顯示:最後一次就診卡辦理的經手人李某某為其補退了44元......這起職務侵佔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李某某原是台州市某醫院財務代理處病友結算中心的收費員。主要

為住院病人辦理出院費用結算業務。一般情況下,病人憑病區提供的結算單,按上面實際金額退費。如果病人的門診賬戶還有餘額需要退款的,則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退款,並在退款單據上簽字確認。

“醫院收費員每天結算時,要核算收支賬,並向財務科提交繳款、報表和憑證、票據等,不能私自截留或暫扣病人錢款。”對於醫院退費流程和工作要求,李某某心裡一清二楚,卻仍犯下了嚴重的錯誤。

一個“漏洞”,她起了貪念

事情還要從一個“漏洞”開始說起。

2016年初的一天,李某某無意間漏交了一張病人簽字的退款憑證給財務科,事後也無人問起。這樣的“疏忽”發生過幾次後,她確信這是一個管理“漏洞”:沒有人審核退費憑證。她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在病人門診賬戶退費時,順手拿了幾十元。果不其然,沒有被發現。

由於家庭經濟壓力太大,李某某動起了歪腦筋,想出了一條“賺錢門道”:在病人出院退款時,她利用這個漏洞,在門診賬戶上動手腳,將部分退款費用偷偷裝進自己的“口袋”。

退款憑證上藏著“大秘密”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李某某為出院病人辦理退款業務時,往往會“留一手”,只讓他們籤一張住院退費憑證,把住院賬戶上的錢退還給病人。但許多人不知道這個“秘密”:病人同一張卡下,一般還有一個門診賬戶,裡面有幾元到幾百元不等的錢款,主要用於繳納掛號費等。

她挑選門診賬戶有餘額的病人,在操作完住院退款後,馬上進行門診賬戶退款,擅自將這些錢佔為己有。由於門診退費憑證上顯示的餘額和實際金額不符,為了不被發現,她既沒有把憑證交給病人或病人家屬簽字,也沒有上交到財務科,自己偷偷銷燬了門診退費憑證

“因為醫院收費項目多且雜,許多人不清楚可以退門診賬戶上的錢。病人出院都比較匆忙,不會仔細核對,而且我每次拿的金額都很小,基本不會被發現。”李某某正是發現了這個“秘密”,從門診退費裡撈了不少錢。

累計金額至少15萬元

據李某某回憶,剛開始,她都會詢問是否要退門診賬戶裡的錢,並將一部分退給病人,自己截留幾十元。嚐到甜頭後,她變本加厲,膽子越來越大,操作的次數和筆數也越來越多。直到2018年,迫於家庭經濟壓力,她將退費病人門診賬戶裡的錢全部侵吞。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每天結算清賬時,李某某都會把多餘現金偷偷帶走。她將每筆金額不大的退款彙總後,通過ATM機存入自己銀行賬戶,然後利用手機轉賬等方式轉賬給丈夫,用來償還貸款和信用卡。從2016年至2019年,李某某通過上述方法,多次擅自對病人門診賬戶進行退費並將錢款佔為己有,累計金額至少15萬元。

案發後,李某某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向該院退款20萬元。

庭審現場

她把手伸向病人的“看病錢”!路橋一醫院收費員被判刑!

路橋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職務侵佔案件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本院認為

被告人李某某身為國家事業單位台州市某醫院收費人員,在為住院病人辦理出院費用結算業務中,多次擅自對病人門診賬戶進行退費並將錢款據為己有,涉案金額不少於15萬元,侵犯了涉案單位的財產所有權。被告人雖在事業單位中從事收費工作,但其身份為合同制僱員,也無相關行政管理職責,並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符合職務侵佔罪的主體要件。綜上,被告人李某某作為醫院收費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性質和情節,遂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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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在此提醒各位

要老老實實做人

踏踏實實做事

守住良知

守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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