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開賭場,判刑

本報訊(記者董小芳 通訊員陶琪姜)疫情防控期間,竟有人開設賭場並召集多人賭博。日前,海曙法院“隔空”審理了一起開設賭場案,並當庭作出判決。

今年1月中旬,劉某與另一名同案參與人何某(另案處理)商量開賭場,兩人找到草莓園老闆陳某,欲借用草莓大棚,並許諾開了賭場之後會給他“場地費”。

一聽有錢可賺,陳某答應了。於是,草莓大棚變成了賭場,劉某共從中抽頭獲利9000元,陳某獲取好處費2500元。而此時,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2月1日,該賭場被巡邏民警查獲,隨後劉某、陳某主動投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陳某夥同他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系共同犯罪。考慮到案發後兩被告人能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自願認罪認罰,法院最後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陳某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法律有明文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況且是在疫情防控這樣的關鍵時期,必須嚴懲!”法官解釋,疫情防控事關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為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我市把聚集性疫情防控作為目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嚴厲禁止一切公眾聚集活動。法官提醒,廣大群眾要學習相關疫情防控知識,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對自己、對他人生命負責,不可任性妄為,心存僥倖,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否則,一切涉嫌犯罪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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