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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是一個很主觀的東西,有人想買大品牌,有人喜歡高收益,有人在乎本金,有人在乎報銷範圍。
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你們後臺問我,上來就說:給我推薦一款最好的保險吧,我都是推薦不出來的。
沒辦法,我不是你們肚子裡的蛔蟲,不瞭解你的具體情況,不瞭解你的身體狀況。不能亂“開方子”不是
當然,你們喜歡啥,我一清二楚——你們一定喜歡性價比高的
不然後臺也不會有那麼多人跟我一起探討“消費型保險”的問題:
什麼是消費型保險啊?
消費型保險好不好啊?
消費型保險都有哪些壞處啊?
這些問題其實都是一個問題——有的保險很便宜,都有哪些利弊。
emm,我想了想,還是想從最開始說起。
01
什麼是消費型保險?
消費型保險只是一個約定俗成的稱呼,並沒有正規的定義,大家解釋起來也是五花八門。
有人說,定期產品是消費型保險;
有人說,沒有身故責任的保險是消費型保險;
有人說,像車險這種交一年保一年的產品是消費型保險;
有人說,現金價值最終歸0的產品是消費型保險;
還有人說,只要這個保險不返錢,不發錢,交的保費全部用在了保障了就是消費型保險。
童新保對這個定義翻閱了很多資料,發現在不同的時間在不同人的口中,消費型保險的定義都不一樣。
2005年時,消費型保險特指一年期的保險,比如說一年期意外險、醫療險或者我們常見的車險。
這種保險交一年保一年,所交保費完全用在了保障上,沒有返還的責任,保費被消費掉了,所以是消費型保險。
2016年時,消費型保險指的不返還的定期產品,比如說10年期重疾險,30年期重疾險。
這種保險保障10年/30年or保到60歲/70歲,滿期不返還保費,所交的錢全部用在了保障上,保費被消費掉了,所以是消費型保險。
等到2018年,消費型保險這個詞主要用在重疾險身上,號稱沒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也是消費型重疾險。
可以看到,整個消費型保險的語境在不斷的擴展:
最開始,只有一年期的保險是消費型保險;
後來,定期的保險就是消費型保險;
現在,不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也是消費型保險。
它們的通用特點只有兩個:
①不返還保費,身故無保額
②便宜
不返還保費代表著,我們的錢用在了保障上,沒多花冤枉錢用來進行返本的操作。如果身故,退還現價。我們都知道重疾險的現金價值都非常低!
太便宜就擔心保險責任的缺失
而正是這兩個特點決定了消費型保險的優、缺點。
02
消費型保險的優點
消費型保險最大的優點就是,不花冤枉錢。
保險產品有各種各樣的責任,有的功能值錢,有的功能不值錢。
兩全責任(用來返還保費)大概是最不值錢的功能。
擁有兩全責任的保險,我們通常稱之為返還型保險,這種保險往往在一定的時期會將所交保費一次性返還給我們,號稱有病治病,無病養老。
這種保險看起來很美好,但實際生活中卻無比的雞肋,原因我們來一起看一下。
購買返還型保險可以理解為同時購買了兩個賬戶——一個“保障賬戶”,一個“理財賬戶”。
“保障賬戶”是我們買保險實際應該花的錢。
“理財賬戶”是我們多花的用來理財的錢。
一款保險可能本身就值3000塊,但是附加兩全功能就要5000~6000塊了,價格基本要貴一倍。
3000塊用來保障,剩下3000塊用來理財,等到若干年後達成自己的理財小目標——把所有的保費給掙回來。
說實話,這個設定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理財賬戶"的收益不高。
保險產品設計是要受預定利率限制的,目前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上限是3.5%,還有不少返還型保險的預定利率採用的是2.5%,這意味著返還型保險的收益註定很低。
目前市場上的返還型重疾險絕大多數收益都在2%左右,這意味著我們把錢放到保險裡一放幾十年的收益跟餘額寶差不多。
那我用來返還的錢為啥要放“理財賬戶”裡面,不放餘額寶裡面?
存取靈活,隨時都能用;
每年交保費還可以少交不少錢。
它不香嗎?
少花冤枉錢還便宜,這是消費型保險的優點。
03
消費型保險的缺點
只說優點就是耍流氓
那消費型保險的缺點是什麼呢?
也是便宜。
沒開玩笑
消費型保險為了讓保險產品便宜,一直在做減法。我們來思考一下,到底減去了什麼責任,才能讓消費性保險的價格如此便宜?
①縮短了保障時間
消費型保險裡,一年期產品也好,定期產品也好他們都有一個特點——縮短了保障時間。
我們都知道,人的年紀越大,越容易得病,那麼相應的保險也就越貴。
我說到這大家可能不能明白,我們以一年期重疾險為例:
0歲孩子每年300塊就能搞定了
60歲老人每年要花1萬2
65歲每年要花1萬8
這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你0歲的時候,保險公司收你300塊,都有的賺。
而你60歲的時候,保險公司收你1萬塊,都會虧。
反向思維一下,你就會明白,60歲以後得重疾的概率有多高了。
一年期產品和定期產品為啥便宜?因為真正的疾病高發期你都給放棄了能不便宜嗎?
②減少了保障範圍
一年期產品、定期產品是用時間換價格。
不含身故的重疾險則是用空間換價格。
一個縮短的是保障時間,一個縮短的是保障範圍。
身故責任其實是保險裡面非常重要的一個責任:
人,不一定會得病,但是一定會死,所以身故責任其實是非常貴的,同樣一款重疾險,含身故和不含身故價格可以相差40%左右。
同時,由於重疾險針對的是對身體造成重大影響的特定疾病,所以賠付條款還是比較嚴苛的,如果沒有身故責任往往會造成人得病死掉了,卻得不到賠償的情況。
我經常說一個笑話,就是調侃沒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的尷尬處境。
——“這款保險厲害啊,被車撞成植物人都能賠啊~”
——“那撞死了呢?”
——“撞死了就不賠了。”
笑話是假的,但是有一種情況我們真的需要考慮下。
如果重疾險沒有身故責任,萬一人突發重病身故,重疾險可能賠不了。
舉一個真實的例子:
深圳某43歲男子得了尿毒症,但買的30萬重疾險卻不給賠付,保險公司給出的理由是:該男子只透析了不到兩個月就不幸身故了,未達到終末期腎病的賠付標準。
這裡要說明一下,重疾險保的很多疾病並不是得了病就賠,有的是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有的需要實施某種手術,如“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等等。還有需要達到一定的狀態才賠付。比如“腦中風後遺症”
例如終末期腎病,也就是上面男子得的尿毒症,病人確診後,需要做至少90天的透析治療,或者做完換腎手術,重疾險才給賠付。
該男子被拒賠的經歷表明:重疾險沒有身故責任,如果病人發病過急、身故過快,可能會出現
“得了重疾卻無法賠付”的情況。每年交幾千塊,到最後保險沒賠,能接受嗎?
消費型保險,捨棄掉的是價格很貴的保障,只是更便宜,不是更划算。
04
正確看待“消費型”保險
消費型保險越來越火熱,後臺也有越來越多的朋友指名要買消費型重疾險。
這是一種好事,說明大家開始嘗試著讓保險迴歸本源,只購買保障,而摒棄所謂的分紅和返還。
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神話消費型保險,而是正確的看待它,懂得它的優點和缺點,再去進行選擇。
預算太少,自然要買消費型重疾險,先上車沒錯。
但預算多的,就得捫心自問一下,買消費型保險,捨棄掉的東西我能不能接受?
假如購買定期產品,一款保險交費要20年/30年,30多歲開始買,快退休了才能交完,這邊交完了那邊失效了,能接受嗎?
假如購買不含身故的保險,一款保險一年起碼要交幾千塊,得了大病,做完手術就能得到賠償,結果手術失敗了,人沒了,保險什麼也不賠,能接受嗎?
如果你是理性的人,能接受這些情況,那麼消費型保險很適合你。
但如果你既有預算,又對上述情況很介意,毫無疑問,買有身故也能理賠保額的儲蓄型更好。
全方位看待問題,正確思考。才能買對保險,不要在市場的各類輿論中,隨意跟風,看花了眼。畢竟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成員結構不一樣,經濟基礎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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