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可以發牢騷、寫問題,但不能成為“方方”那樣的人

無論是外部審計還是內部審計,審計人員必然會接觸到企業中的一些問題。由於內部審計的範圍更廣,接觸到的問題更是涉及到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而大部分企業內部審計的考核導向又是問題導向,以發現問題、發現重要問題和重大問題為審計人員績效考核的考量因素之一。同時,內部審計在企業很重要,但審計人員在企業的地位並不高。久而久之,很多審計人員要麼會有一些怨言,要麼會發一些牢騷。有時候,審計人員還可能看到企業裡的“陰暗面”,例如被審計出問題的管理人員被從業務線調下來,充實到審計隊伍中;被查出違規問題的管理人員只是受到形式上的處理而依然被重用;犯同樣性質的問題,有的管理人員受到很重的處罰,有的管理人員沒什麼事;等等。


疫情期間,“方方日記”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方方以個人的視角寫出了疫情期間的感受。同時,方方也聲稱獲得了“真實”的證據資料。但隨著“方方日記”在海外以《武漢日記》為書名的出版,原來支持她的人開始集體反對她了。方方也許有她出版書的自由,但是在這個時機在海外出版她的日記,只能造成國外對中國更多的誤解,也會被一些反動勢力當做攻擊中國的武器,也給了某些西方國家“甩鍋”中國的說辭和“證據”。方方好像說過:時代的灰塵落在個人的頭上就是一座大山。而網上批判她的人說:她的一滴墨水落下來變成了一片海洋,也許就是掩蓋真相的海洋。


一名普通的審計人員,包括一個企業的審計總監也不會有方方那麼大的影響力。那為什麼要把審計人員和方方一起說呢?其中,有一個相似的地方就是:兩者都認為自己發現了組織裡“問題”,方方以“日記”的形式發佈在網上,審計人員以審計報告的形式報送管理層。有的審計人員還會把發現的嚴重問題越過管理層直接舉報到監管機構或法律機構,當然這也是比較少見的做法。


但更想說的是審計人員不能學方方的做法,要有應有的原則和立場。方方有自己的原則和立場嗎?有,但她的原則和立場並沒有從符合國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出發,而是從自己的理解甚至從自己的名利出發,她的“武漢日記”雖然也揭示一些問題,但製造出更大的問題。審計人員的原則和立場是:在符合法律前提下,維護企業組織的利益。審計人員是要通過發現問題來解決更大的問題,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發現問題上。


審計人員可以發發牢騷,但不能發佈負面消息影響組織的利益。審計人員不能因為個人的情緒而給所在的企業組織造成不良影響,即使初衷可能是好的。審計人員不能覺得自己就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隨意評判一些表面不合理的地方。審計人員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但不能用意見來隨意下結論和指導自己的行動。


審計人員應該把發現的重要問題寫在審計報告中,但如何描述問題,就不能僅僅站在審計的視角或僅從風險、合規、內控等單方面提出評價和判斷,還需要綜合考量。審計人員要清楚雖然有天然客觀和獨立的優勢,但這並不代表審計報告能全面反映問題的規律。審計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只是管理層參考的一個方面。


肯定有人會說審計人員和方方這個人關聯起來太牽強,兩者就是八杆子打不著的。這樣說也有道理,但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怎麼想,審計人員的行為會引起被審計單位做出如何的反應,審計最後的能起到的作用怎麼樣,等等,這些都不是審計人員自己能決定的。


大家對方方的態度各不相同,在海外出版《武漢日記》後,對方方的態度又有很多人有所轉變。多數的反對和批判聲中,也會有支持的聲音,總之鬧得紛紛揚揚。審計人員要從這件事能認識到:一是審計工作要給企業組織帶來對整體有利的價值,而不是指出一個問題,最終破壞管理的平衡;二是審計工作不是為了圖熱鬧和聲勢,不是為了審計部門自身的利益,而是為了解決組織的管理問題;三是審計人員要能經常反思和審視審計工作真正起到了什麼效果。


方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這個只能留給歷史最終做出評判。審計人員到底能給企業組織帶來什麼樣的價值,這個就很清晰,也很容易判斷,只要審計人員不迷失自己的方向。


審計人員可以發牢騷、寫問題,但不能成為“方方”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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