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家庭理財,涉及最多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問題

作為家庭理財,我們涉及最多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問題。我國的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種,這看似簡單的劃分,很容易使我們產生一定的誤解。有很多人認為,凡是企業的所得就是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的所得就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作為家庭理財,涉及最多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問題

這種簡單的“二分法”實質上是不準確的,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是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例如,假設我們出資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成立在法律和財務服務中普遍採用的合夥企業形式,那麼所需要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而一些非營利性團體,例如一些協會、黨派等等,雖然不屬於企業,但是隻要在我國從事了盈利性的活動,同樣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從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名稱上叫做企業的不一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企業的組織就未必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作為家庭理財,涉及最多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問題

我們在進行稅務理財之前,首先要把我們應該繳納的稅種明確清楚。我國的這兩種所得稅類型,在性質上有著很大的區別。作為企業所得稅,無論我們的所得是生產經營所得、提供勞務所得、投資所得、租金所得還是其他所得類型,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都是把應稅的收入加總在一起,乘以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稅率為25%)。而對於個人所得稅,則是區分不同的所得類型,分別按照不同的標準和稅率進行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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