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向已判刑教師發放工資 新餘一學校校長被追責

新餘一名教師因涉嫌犯罪被判刑,但學校仍違規向其發放90000元工資福利。7月24日,記者採訪獲悉,新餘市仙女湖區紀委嚴肅查處並通報這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對學校校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學校所屬的鎮紀委追回違規發放的款項。

經查,新餘市仙女湖區歐里學校教師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去年被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歐里學校作為王某的主管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在王某被判刑後,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仍然違規發放其工資福利共計91210元,造成了不良影響。張小慶作為歐里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對本校教師和財務管理不嚴,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仙女湖區紀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並通報這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問題,決定對歐里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對張小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歐里鎮紀委追回違規發放的款項。

李文鋒、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劉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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