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殺人案啓示錄:關掉順風車,我們就安全了嗎?

8月24日下午,浙江樂清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時遇害,距離鄭州空姐遇害案僅百天時間。在鄭州空姐案尚未塵埃落定的當下,惡性案件再次發生,不過這一次,順風車並沒有那麼幸運,滴滴迫於多方面的壓力最終選擇了關閉順風車以減輕行業對滴滴品牌的譴責。

滴滴司機殺人案啟示錄:關掉順風車,我們就安全了嗎?

事件發生的幾天裡,誕生出了很多爆款文章,可以說大多數的都是把滴滴罵的狗血淋頭,這種迎合民憤的內容輸出可以說迅速把自己助推到了10萬+的高度,媒體爽了,滴滴傷了,但用戶呢?

掙扎的滴滴 冤死的順風車

以目前的網約車份額佔比來看,滴滴有著很大的話語權,但依然很難以合適的方式滿足中國現有的出行格局,在巨大的出行市場紅利下,聚合了很多以自我品牌為矩陣的網約車企業,這種套路相同的出行方式在各自為戰的出行領域都在對競爭對手虎視眈眈,尤其是滴滴這種根深葉茂的企業,更是樹敵眾多,所以,一旦出了事情,難免有競爭對手拍手較好,甚至還會推波助瀾,希望滴滴倒下,進而瓜分滴滴佔有的市場份額,但從服務價值來看,一旦進入了網約車的圈子,其實早就已經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滴滴出事,其他網約車企業勢必也會受到牽連。

以蘭州市場來看,為整頓蘭州市網約車市場,維護市場運營良好秩序和乘客合法利益,8月27日下午,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聯合蘭州市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對首汽、犇犇、斑馬、滴滴、益民、神州、易到、曹操、全在約車、尚車、好約車等11家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了約談,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按照國家7部委聯合發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蘭州市地方性法規等文件規定,合法合規開展網約車經營活動。

滴滴司機殺人案啟示錄:關掉順風車,我們就安全了嗎?

從滴滴領頭的網約車服務機制來看,可以說順風車是最符合共享經濟氣質的,單從字面上就不難看出“順風”,順便捎帶的意思,為了推這種出行方式,滴滴甚至不惜藉助“偶遇”等灰色文化來助推順風車的發展,這也為後期的事故埋下了禍根,事實上無論怎樣,出行安全風險總是存在的,只是滴滴對順風車的監管鬆弛提高了這種風險比例。

但我個人認為我們不能否定順風車的出行價值,因為順風車本身構想的出行方式是利大於弊的,而民眾之所以憤怒首先是因為距離前段時間的空姐事件還不到3個月,加上這次的殺人司機在前一天受到過用戶的投訴,順風車方面卻依然沒有做出處理,最重要的是當用戶受到危險的時候,親戚朋友向平臺求助的時候,平臺依然是機械化的處理流程,這層層的管理漏洞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第一次的空姐事件,滴滴對受害人的全權管理和對罪犯的懸賞100萬讓滴滴順利躲過了劫難,但這次滴滴自己似乎也有點不好意思,在媒體的集體發酵下,事件熱度迅速傳播,滴滴無奈只好把順風車業務關掉,以縮減民眾對滴滴的仇恨點,進而最大限度的保存滴滴的品牌價值,儘管滴滴有一百個不願意,在順風車剛上線的時候,被免職的順風車業務總經理黃潔莉在啟動這個產品時說過,“這是一個非常有未來感、非常sexy的場景,我們從一開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這個方向打。”,3個月後她又給順風車制定了一個看來不可能完成的KPI,“明年,我們希望讓順風車成為滴滴內部訂單量、用戶量最多的業務”

滴滴司機殺人案啟示錄:關掉順風車,我們就安全了嗎?

很顯然,順風車在滴滴看來不只是資本流水線上閃著理想光輝的副產品,堅守順風車有其更深層次的戰略考量。在沒有傷害事件之前,順風車可以說是一個既得到政策背書,又深受用戶歡迎的產品,也更符合共享經濟的理念。因為順風車區別於快車和專車,在合理的資源內將資源配置從車輛精簡到了座位,這種在同一個資源內合併更多需求的做法,創造了更多訂單,節約了成本,可以說是最適配共享經濟的原始理念,何樂而不為呢?

但在事實面前,,關閉順風車是唯一明智的決定,因為滴滴根本不具備在短時間內改善安全狀況的能力,不管是罷免副總還是禁止異性合乘。滴滴在沒有找到合適的處理途徑的當下,關掉順風車業務是對民眾最直接粗暴的回應,當然也是最無奈的選擇。

沒了順風車,我們真的安全了嗎?

事情已經出了,滴滴無疑是最直接的負責人,因為司機是滴滴平臺的司機,滴滴自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如果沒有滴滴,沒有滴滴的順風車,我們的出行環境難道就真的安全了嗎?

如果說回到之前的出行場景,我想出租車是最有代表性的,但在沒有滴滴之前,我們耳邊聽到的出租車司機殺人案件我想也不在少數吧,只是出租車是個廣泛出行行業代名詞,很難形成民憤聚焦點。

滴滴事件的發酵,很多人主張卸載滴滴,但我想說的是,如果沒有了滴滴,其他網約車真的會如你所願嗎?或者說,你在打不到出租車的時候,寧可步行也不做網約車嗎?別裝清高了,也許你的手機還不只一個約車平臺。是的,我承認網約車有監管漏洞,但網約車造成今天的囂張雛形,難道只有網約車的責任嗎?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都有懶性,企業同樣有惰性,就是在打著政策擦邊球的同時利益最大化,在這一點上,人民日報含沙射影的特別到位,《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新興技術衍生出的新模式、新業態實際上為監管部門帶來更廣泛的挑戰,當新事物、新模式改變了人們的行為習慣、重構了權利義務關係,需要我們及時對監管模式和規則設定進行調整、更新,以重建責任框架,消化新的社會風險”

滴滴司機殺人案啟示錄:關掉順風車,我們就安全了嗎?

因此,對於一個文明社會來說,理當是唾手可得的公共品。可惜,總有極端的個案發生,刺激人們脆弱的神經。在憤憤不平之後,我們除了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以外,更要有一顆平常心。因為過度解讀的背後,除了帶來更多的社會成本浪費,很可能還有不必要的公眾恐慌。當然,“避免過度解讀”需要訴諸人們的理性,而非刻意的信息不公開,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畢竟每個人遇到的事情不同,其成長經歷孵化的個人性情更是不盡相同,一旦某個事件點觸發了他的情感底線,那悲慘的事情自然就可能發生了。

對公眾而言,這些力量是我們所無法改變的,你所看見的,很可能只是他人想讓你看見的。所以,我們在看新聞的時候,少做價值判斷,多做事實判斷。好與壞的價值判斷沒那麼容易做出,具體到細節的事情本身究竟如何才是最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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