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務員加班該不該發加班費?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週六加班是定式,隨叫隨到是規矩,24小時開機是必須”“鄉鎮幹部哪來的週末”……“五加二”“白加黑”已成許多基層幹部工作的常態。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工作20年,沒見過加班費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小明

雲南省某國家級貧困縣的一名基層公務員

“選擇成為一名公務員,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以為公務員的工作‘朝九晚五’,比較規律。”談起為什麼成為公務員,小明這樣說。

真正成為公務員後,小明才知道,不但每天按時下班的時候很少,週末也有大半的時間要用來工作。

“作為一名鄉鎮公務員,經常要到村委會去協助工作。今年國慶假期7天,我都是在村子裡走訪村民和貧困戶。”據小明瞭解,他所在的縣,公務員基本上都在加班,並沒聽說有加班費。

李婷

內蒙古某國貧縣的一名基層公務員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李婷說,從2015年到2017年的兩年裡,自己一直在城關鎮黨委辦公室工作。這幾年至少1/3的週末都泡在辦公室裡,單位從來沒給發過一分錢加班費。

“大城市、大單位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都有加班費,我們這些貧困、落後地區的基層公務員加的班也不少,咋就例外哩?”李婷很是不解,“我一個小小公務員,咋好意思開口跟領導要加班費。再說,同事們都悶不做聲的,我也不敢搞特殊。”

李志

內蒙古某國貧旗的一位鎮長

李志在內蒙古和北京兩地來來回回地奔波,忙於幫扶項目在內蒙古的落地事宜,出差長達20多天,好幾個週末不得休息。“哪有加班費?別說這幾個週六日了,我工作近20年了,從來沒有發過加班費。

尚無法律和文件明確規定公務員要有加班費

“目前沒有哪一個法律或文件明確規定公職人員加班會有加班費。”內蒙古某縣縣委組織部部長表示。“由於沒有明確規定加班費補償,在基層補休政策又基本沒有落實的條件,許多基層公務員的加班都是‘白加’。”

對於公務員的加班,《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明確,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領導幹部帶頭休假,多地探索解決加班問題

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健全乾部待遇激勵保障制度體系,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推進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健全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做好平時激勵、專項表彰獎勵工作,落實體檢、休假等制度。

對於各地相繼出臺實施的政策,基層公務員滿懷期待的同時,也有一份擔憂:“休不休職工說了不算”“底下人休,領導不批”。

所以,領導幹部帶頭休假的同時,也要做好普通公務員的休假工作,讓他們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共享“休假的幸福”。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在實際生活中

哪些加班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值班=加班嗎?

把工作帶回家能算加班嗎?

法律人士表示,辦公室之外的工作很難被認定為加班。單位會根據工作任務量、加班審批制度、考勤管理等綜合因素來確定員工是否屬於加班。員工將工作帶回家,如果未經單位加班批准或者系其自行安排,一般很難認定為加班。實踐中,一旦發生仲裁或訴訟,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主要在員工,但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微信、電話等佈置臨時工作任務,算加班?

法律界人士表示,這可以理解成“隱性加班”,但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也很難認定。

如今各種加班形式的不斷出現,法律界人士認為,應該對這些“隱性加班”的類型進行細化。比如,如果有的任務只是簡單回覆即可,並不要求8小時工作時間外完成,則不應當算作加班;如果是經常性的、而且需要佔用8小時工作以外很大一部分時間,則可能被界定為加班,以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不敢提”“提了也白提”……公务员加班该不该发加班费?

值班和加班的區別

“值班”與“加班”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含義並不相同。

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體的生活或經營任務。在原崗位上具有生產、經營任務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值班

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一定的非生產性的工作。如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擔負臨時性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值班費有無、多少需要事前協商,參照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加班

1995年頒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明確,我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加班又可具體又可分為:加班、加點。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加點,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包括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

當代先鋒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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