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量刑制度之一:緩刑

緩刑,即對原判刑罰附條件地暫緩執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驗期內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制度。

我國量刑制度之一:緩刑

▪對象: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適用條件: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必須宣告緩刑的對象:滿足上述條件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禁止宣告緩刑的對象: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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