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市場迎“強監管” 劍指百億隱形費用壓佔

監管對保險中介機構的新一輪整治已經開始,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打擊的行為包括: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等套取費用;銷售未經批准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存在非法集資或傳銷行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通過虛構中介業務等方式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費用等。

某保險中介機構負責人莫以琛(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2017年以來,保險公司的車險超額費用“出口”基本被堵住,但車險市場價格戰仍舊激烈。於是超過監管規定的市場費用就轉由保險公司基層員工、保險中介機構,甚至其它非保險機構代為墊付,待保險公司有費用的時候再逐步結算。

“一個巨大的‘堰塞湖’就這樣產生了。僅車險一項,保險公司員工、保險中介和第三方機構代為墊付的費用粗略估算在百億以上規模。這些費用都還沒有進入保險公司系統。考慮到2018年整個車險行業的承保利潤率只有0.14%,車險行業有可能實際處於全行業虧損。隨著越來越嚴的監管,‘堰塞湖’還在升級。保險公司從上到下,保險中介機構都為其拖累。”莫以琛說。

保險中介“走賬”

銀保監會辦公廳日前印發的《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針對保險中介市場三方面重點任務,20項具體整治細節,給各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全面下達整治任務。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對象包括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代理、經紀、公估)、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以及與保險機構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

莫以琛介紹,從國際市場看,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險的產品設計、風險管理、保險銷售、理賠服務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全球知名的保險中介機構(如美國怡安保險經紀,達信保險經紀,英國韋萊保險經紀)市值均達數百億美元。

與國外市場相比,中國的保險中介發展非常薄弱。在國內保險市場上,大型保險公司佔據壟斷地位,網點多,功能全,從產品到銷售到服務,保險公司全部解決,給予中介市場的機會不多。但我國保險市場卻給中介提供了“過賬”機會。這就是監管部門此次重點整治的對象。

業內人士稱,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套取費用等是中國保險市場之痛,有市場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的綜合成本率通常包含賠付率(出險時賠償給客戶的錢)和費用率(保險公司獲得這筆業務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銷售佣金、人員管理費用、廣告費用等等)兩個部分。

以車險為例,我國現行的是統一行業條款及統一費率機制,有限度的市場化。車險費率一般是投保人應繳納的保費與保險金額之間的比率。交強險費率浮動因素及比率調整由國家統一規定。因為不同地區車險賠付水平差異大,按照報批的費率表執行的費率不能完全反映風險的真實狀況。近些年,市場領先的保險公司研發出各自獨立的定價模型,對風險進行差異化定價。低賠付率市場,以及低賠付率的客戶,除享受費率表給定的最低折扣外,還有額外費率下降空間。這給市場返現或贈送禮品預留了空間。

“比如,上海的車險賠付水平率超過70%,佣金率手續費就比較低,交強險甚至沒有佣金。車險市場是競爭比較充分的市場。上海的車主買車險基本沒有折扣。同時,上海的車險賠付率高,出險的金額也高於全國大多數地區。但在青海、貴州等地中西部地區,車險賠付率就低很多,佣金率手續費就很高,有些地區賠付率甚至低於50%,就會出現費用率與賠付率倒掛,費用高於賠付。各地經濟差異巨大,但費率相差無幾,也給車險費用的操作提供了空間。”莫以琛稱。

另一方面,這些年受到電話車險送禮品或者4S店買車險送服務等影響,車主就養成了買車險需要額外回饋的習慣。無折扣無贈送無禮品就不買車險。強大的市場習慣綁架了保險公司一線銷售人員,必須額外回饋車主,而這些舉措又更強化了市場習慣。

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機構不得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近年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管控越來越嚴,而中介市場鑑於複雜性、分散性以及實操性不強,監管管控相對寬鬆。於是過去保險公司對客戶一些回饋就轉而由保險銷售人員落實,或者通過保險中介機構落實。

車險隱形費用漸成“堰塞湖”

2017年,鑑於居高不下的車險市場費用,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車險實行“閾值管理”,即控制保險機構的車險總體費用率,一旦達到上限,額外費用無法支出。2018年,“閾值管理”又升級為“報行合一”,即保險公司報給銀保監會的手續費用取值範圍和使用規則需要與實際使用保持一致。更具體控制了保險公司支付的車險佣金率及其它費用水平。監管的一系列舉措基本上堵住了保險公司的車險超額費用出口。

另一方面,隨著交通安全意識的提升,一些市場的車險賠付率保持在較低水平。在這些低賠付率的市場,或者在某些競爭激烈的時段,保險公司可以投放的手續費遠高於管控水平。巨大的空間促使保險公司實際投放到市場上的佣金超過了“報行合一”的標準,部分地區最高甚至超過50%。

保險公司的車險超額費用出口被堵住,而市場的需求還敞開。於是超過規定的市場費用就轉由保險公司基層員工、保險中介機構,甚至其它非保險機構代為墊付,待保險公司有費用的時候再逐步結算。超標的費用,會轉到理賠費用裡,轉到管控相對較松的非車險費用裡,轉移到員工工資、諮詢費、技術費、廣告費,會議費等各種費用裡結算。

即便如此,拖欠的費用還是沒法全部結算,一個巨大的“堰塞湖”就這樣產生了。根據市場估計,僅車險一項,墊付費用的規模在百億元以上。這些費用都還沒有進入保險公司系統,隨著越來越嚴的監管,“堰塞湖”還在不斷升級。

車險費用隱形“堰塞湖”導致的問題首先是保險公司基層及中介公司“為錢所困”。

“在‘見費出單’(即收到保費再出保單)以前,是保險中介拖欠保險公司應收款,甚至發生中介攜款潛逃的‘泛鑫案’。現在是保險公司欠著中介公司以及自己員工的大量資金,中介機構大有被壓垮的趨勢。”莫以琛介紹。

某中型財險公司的相關人士透露,眾多亂象之下,行業數據的真實性大受挑戰。這些由保險公司基層員工、保險中介、外部其它機構代為墊付的費用沒有進入保險公司的費用科目裡。具體金額是多少,總部不知道,監管不知道,只有具體分支機構的業務部門知道自己的數據。這就影響了行業當前真實的盈利水平。2017年、2018年中國車險承保盈利,如考慮進這些費用,實際承保利潤是多少,無人知道。未來費用全部進入系統後,數據也會大受汙染。

數據不真實,已經成為財險行業發展中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之一。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近期曾公開表示,造成數據不真實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前端銷售費用延遲入賬,或者理賠作假;後端則是通過未決準備金偽造數據。

而車險隱形“堰塞湖”最終也會傷害到投保人利益。僅從公開的數據看,2017年,我國財險業平均賠付率比美國低16個百分點,費用率卻高了12個百分點。這意味著:投保人交的保費,很多被耗費在了費用上,而不是賠給了出險人。從保險公司的成本控制來說,在費用率較高又難以快速改善的情況下,只能依靠壓縮賠付成本、提高非車險的費用率來確保盈利性。形成了車險業“高費用、低賠付”的行業現狀。

一家中小型財險公司負責人透露,有個情況非常值得玩味:凡是車險有利潤或者車險綜合成本率比較低的險企,那麼它的非車險業務總體上是不好的;車險綜合成本比較高的,非車險就沒那麼高。“我不掌握車險隱形費用的總體規模,但上述情況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該負責人稱。

從源頭摸排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某中小型險企已經不再將車險作為重點業務領域,預計該公司今年的車險業務將縮減10億元左右。該公司負責人指出,2018年整個車險行業承保利潤率僅0.14%,且盈利主體主要集中在人保、平安、太保等大公司,中小公司普遍虧損。另一方面,保險中介機構的整治將加劇車險業務的開展難度。

“從我們實際經營的情況看,我們建議在‘一刀切’全面禁止超額費用前,先進行摸底,讓各保險公司限時清理,然後再嚴格執行‘報行合一’。”某保險經紀機構相關人士建議。

該人士指出,堵漏洞的同時還需要解決歷史問題。監管此次整治中介亂象的決心是顯而易見的,但問題根治之前,還需要面對歷史問題,對目前積壓的數百億賬外費用給予機會消化。

另一方面,治理亂象需要從根源上做文章。要降低高佣金、高返現,首先要擠壓高佣金的市場空間。費率改革應該是費用控制的先決條件。去年監管在廣西、陝西、青海等三個地區試點了車險更大尺度的費改,有的地區手續費降下來了,有的地區也沒有降。所以究竟是先控費再費改,還是先費改再控費用,監管也是有顧慮。

從實踐來看,長三角地區交強險賠付率很高,所以交強險的手續費很低,多數地區甚至交強險0手續費。說明從中長期來看,費用水平的高低還是由賠付水平的高低,也就是保費的充足率來決定。

永誠保險常務副總裁康國君此前表示,在當前的監管條件下,對於兼業代理、個人代理,甚至信譽不良的專業代理都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來說是非常值得商榷的。交強險必須區別於一般的商業保險,目前階段,禁止非專業代理機構、不良信譽代理機構從事交強險業務是補救監管短板的手段。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的保險中介市場還需要呵護和培養。目前有幾家保險中介機構已經啟動了上市進程。資本雖然對行業前景一致看好,但政策的不確定性導致資本不敢大舉進入保險中介領域。“目前看來保險中介登陸A股的難度還是比較大,主要還是考慮海外上市。這也導致投資資本對這個領域態度謹慎。”該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記者 高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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