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江:借道行駛釀事故 判刑

借道通行時未盡到仔細觀察的義務,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4月29日,經望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018年7月18日下午5點多,正是下班高峰期,諶某某駕駛小轎車到望江縣經濟開發區聚達電子物流園取完快遞準備回家,當其駛入通港路非機動車道借道通行時,因觀察疏忽,不慎與駕駛二輪電動車的管某某發生碰撞,諶某某雖立即下車救助並撥打110和120電話,但管某某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望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諶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諶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車輛上路行駛時觀察疏忽,未按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以及在借道通行時未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因而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諶某某主動自首並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取得被害方諒解,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為合理利用交通資源,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機動車可借用非專用道路行駛,但應當仔細觀察並依據路權原則進行禮讓,千萬不要搶行,只有守法通行才能確保他人和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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