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11月5日,國內電器品牌格蘭仕發佈通報稱,已於近日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天貓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提起訴訟,並得到法院受理。此次訴訟被格蘭仕自述為,“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

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而在雙十一一個月前,三隻松鼠和韓後先後發聲明稱,未在拼多多開設官方旗艦店,且從未授權任何經銷商及店鋪在拼多多進行售賣,當前拼多多平臺上的商品來源渠道不明,且無法提供售後服務,強烈建議消費者通過官方渠道進行購買。

  今年“618”前夕,美的、九陽、蘇泊爾也曾先後發表聲明稱將關閉拼多多旗艦店。有電商業內人士表示,在“二選一”力度空前的狀況下,要想報名強勢平臺的促銷活動,前置條件是“通過包括髮表聲明在內的各種方式”,公開宣告並沒有在其他平臺授權開店,相關電商平臺會投入資源對商家聲明進行大規模渲染傳播。

在一些電商平臺看來,在促銷中平臺在運營、補貼等方面付出了相當多的成本,自然也應該對企業有所選擇。

  阿里集團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曾在微博回應稱,“二選一本來就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也是良幣驅逐劣幣。平臺為組織大促活動必須投入大量資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貨品、價格等方面具有對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費者利益。平臺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大促活動的各項資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誠意最積極參與大促活動的品牌商家傾斜。這是最樸素的商業規則。”

如何界定是合理的獨家商業合作、還是二選一的干擾市場公平競爭行為,依然是目前電商行業急需解決的難題。

  根據微熱點大數據平臺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六個月,全網有關電商平臺“二選一”的媒體報道量為144569條,其中客戶端的報道量為50456條,佔比為34.9%。 微博的報道量為37788條,佔比為26.1%。 微信的報道量為25172條,佔比為17.4%。敏感信息佔比為30.85%,說明輿論對於電商平臺“二選一”存在一定的負面觀感。

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通過有關電商平臺“二選一”的關鍵詞雲圖可見,“淘寶”“天貓”“京東”“唯品會”等“電商平臺”被熱議,“電子商務法”規定“二選一”涉嫌“壟斷”也同時被提及,“企業”“商家”能否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是輿論關切所在。

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電商平臺“二選一”大事記

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有品牌商負責人表示,之所以支持京東和拼多多,並不僅僅是看到了京東和拼多多的流量,而是不願意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有家電企業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看起來是二選一,其實是沒得選。如果下架某新電商平臺的店鋪,營業額會損失40%,如果拒絕下架,對方會用搜索屏蔽等手段,使得運營了十餘年的店鋪一夜消失,營業額損失60%。對於企業來說,要麼自損四成,要麼自損六成,兩邊都是死。

  而那些選擇獨家簽約的商家,日子也並不好過。有資料顯示目前入住天貓的商戶,其總運營成本已經達到40%以上,其中廣告費佔比15%-20%,物流費佔比5%-8%,平臺佣金費佔比5%,倉庫配貨費佔比5%,人員工資佔比10%,若按照50%的毛利計算,15%到20%的推廣費用已經是很正常,傳統企業辛辛苦苦一年做到2個億,其中4000萬就交給了入駐的平臺,基本上是給平臺打工。

  各大電商平臺為了爭奪勢力範圍不惜“兵戎相見”,而作為普通的消費者對電商平臺“二選一”的態度則有些耐人尋味,通過微博情緒分析可見,持“中性”立場的網友高達68.32%,觀望態度比較顯著。

電商平臺“二選一”近七成網友態度呈“中性”

  今年實施的新《電商法》中明確禁止電商的“二選一”行為,這被視為是從法律層面為市場競爭樹立規則的標誌。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人士指出,某些電商主體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濫用市場優勢力量,強迫商家進行“二選一”的案例,此類行為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理念,需要通過裁判予以規範,維護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的一位負責人則認為,“二選一”限制了交易行為,損害了市場競爭秩序,違背了互聯網開放、共享的理念,讓平臺、合作方和消費者的利益受損。因為“二選一”,互聯網平臺的合作方被迫站隊,強迫合作方放棄一部分經營利益,平臺之間的競爭被削弱,不利於消費者福利的提升。

 “二選一”也好,“N選一”也罷,畢竟對於普羅大眾而言,能夠省錢、給生活帶來便利才是最值得關注的。相信隨著相關法律的逐漸完善,電商平臺一家獨大,壟斷市場的局面將得到有效規範,最終形成一個多贏的、理想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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