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但10後清朝滅亡,剩下的債怎麼辦?

眾所周知,我國曆史有著上下五千年,而絕大多數都處在王朝統治時期。不過在歷史長河中沒有一個王朝能夠經久不衰,皇帝更是輪流做。不過這些王朝無一不是站在世界帶份的朝代,甚至在他們滅亡的時候,依舊是絕大多數國家望而止步的巔峰存在。不過萬事不絕對,清朝就是例外,把一個四千多年的大號給玩廢了。

《辛丑條約》賠款分39年還清,但10後清朝滅亡,剩下的債怎麼辦?

清朝末期,清政府和帝國主義國家簽約了很多不平等條約,像《南京條約》,《馬關條約》等等。其中最不平等,也是賠款最多的條約就是《辛丑條約》,進一步加強了列強對中國的全面控制。而條約的第一條就是賠款的金額,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利息為4%,共計對列強賠款9.8億兩白銀,用關稅和鹽稅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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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都知道,清政府在1912年的時候就已經宣佈滅亡,那麼《辛丑條約》的賠款怎麼辦呢?當然是繼續支付賠款,因為清政府只是傀儡,滅不滅亡都一樣,列強並沒有退出中國,所以中國依舊在列強的手中。清政府滅亡,自然會有下一個政府來繼續支付賠款,這個政府就是國民政府了。不過在清政府賠款期間發生了很大的事情,導致銀價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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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列強為了保值,強制讓清政府賠款等價的黃金,不過這一條被嚴厲抵制,最終的結果就是挽回了一批賠款。不過對應的卻是另外的賠款,那就是文化輸出。美國提出用多餘的賠款來培養留美學童,之後英國,發過,蘇俄也相繼效仿。之後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列強要求中國參戰,而參戰的條件就是,賠款可延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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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發生了很多事情,俄國十月革命成功,雖有宣佈放棄帝俄在中國的一切特權,其中就包括《辛丑條約》還未支付的賠款。隨著時間的退役,除了日本之外的其餘國家,都宣佈了退還賠款用來發展留學生,對中國進行文化輸出。日本堅持在中國搞的“文化事業”,其實就是為了更好的侵略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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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統計下來《辛丑條約》的賠款數額大概在6.64億海關兩,在加上有不少的國家退換了部分賠款,實際上賠款應該在5.7萬兩左右。即使是5.7億兩白銀,也對整個中國造成了難以想象的經濟打擊,在早期按照約定賠款的時候,中國國家都在賠款,大多數人根本沒有生存的空間。還好,我們的國家已經崛起,生活在這個年代自豪且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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