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茅台为何屡次与“国酒”商标擦肩,“国”字头商标请慎用!

贵州茅台酒是国酒。”——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震(1975年)

从2001年开始,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就开始向商标局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屡次被驳回、驳回复审,经过多次申请,终在2012年7月,商标局公布茅台“国酒茅台”的初审公告,公示期三个月,但是在公示期间又遇波折,此期间共收到33项异议申请,共95分异议书,其中还不乏同行们提出的异议,包括剑南春、郎酒、汾酒等。根据商标局最新显示,“国酒茅台”商标于2017年12月5日被商标局给出“不予注册复审”的结果,至此,茅台申请“国酒”字号又遥遥无期了。

茅台为何屡次与“国酒”商标擦肩,“国”字头商标请慎用!

得到这样的结果之后,茅台集团十分不服,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对“国酒”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重新作决定,除此之外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茅台为何屡次与“国酒”商标擦肩,“国”字头商标请慎用!

茅台集团在起诉书中称,“国酒”的含义应该是“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国酒茅台”已经在社会上使用多年,并没有损害同行业酒企的利益。并且茅台集团还拿出企业发展以来的各种获奖情况来作为证明自己符合“国酒茅台”的称号:

1952年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位于四大名酒榜首;1963、1979、1984、1989的全国评酒会获得金质奖;2017年第11次上榜胡润品牌榜,位居酒类品牌榜首;2017年,茅台市值突破5800亿元,超过全球酒业巨头帝亚吉欧,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烈性酒公司,跻身世界蒸馏酒第一品牌。

茅台为何屡次与“国酒”商标擦肩,“国”字头商标请慎用!

虽然茅台集团殊荣颇多,但是茅台集团离真正的“国酒”定义还相去甚远,并且遭受众多异议!

其中,商评委对“国酒茅台”不予注册的的判定理由是:“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的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同行的表态也对茅台集团的“国酒茅台”商标有较大的影响,某知名白酒企业管理人员就曾发声称:“国酒”应该是属于整个中国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把国酒给予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都是不恰当的。”虽然彼时,五粮液集团也在提出“国酒五粮液”的商标申请。

山西汾酒集团就曾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书”,认为茅台酒并不能独享国酒殊荣,因为“会影响到整个白酒行业”,符合国酒标准的不止茅台一家,连老百姓都买不起的酒又怎么称得上国酒?

同时,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茅台价格和定位,导致国人“喝不起”,跟“国酒”相差甚远。

茅台为何屡次与“国酒”商标擦肩,“国”字头商标请慎用!

“国”字开头商标请慎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过《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其中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知产君发现,尽管被驳回、不予受理多次,茅台集团仍坚持不懈的向商标局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终在今年7月分爆发,向商评委以及其他企业提出诉讼。知产君确认为,茅台集团仍坚持不懈的向商标局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终在今年7月分爆发,向商评委以及其他企业提出诉讼。知产君确认为,知产君认为,本案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其判决结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为类似知识产权案件提供参考、借鉴。

希望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慎之又慎选择商标名称,规避风险以及日后不必要的麻烦,总而言之,你的未注册商标需要进行专业的查询和分析,才能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而这件事就交给辰联知识产权来做吧!知产君就是您身边知产专家!

本文来源辰联知识产权官网:http://www.cl010.com/news/351.html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