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題1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通常情況下,拆遷方提供的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兩種,並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補償方式應由被拆遷人自由選擇,拆遷方不得指定其一,且貨幣補償的價值不得低於周邊房屋的市場價值。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題2 被拆遷人如果不能與開發商達成協議,而政府卻又直接參與了拆遷工作,被拆遷人應該向哪一方要求賠償?

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查看政府的參與是否有法律依據,如果政府違法,應當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複議。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題3 對被徵收房屋的評估以什麼時間點的價格為準?

由於房屋市價、行情一直在變,評估時點可能對評估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被徵收人一定要關注評估時點,法律規定評估時點應該是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

題4 如果拆遷方所邀請的第三方評估不能令被拆遷人信任,被拆遷人應該怎麼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可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題5 應該按照航拍圖的結果補償,還是依照土地證上的面積補償?

航拍圖沒有法律效力,只是輔助的勘驗圖片而已。通常情況下,有土地證的,依據土地證上的面積補償。沒有土地證的,參考航拍圖上的面積來補償。

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安置房,被拆遷人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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