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貧苦出身,小時候沒怎麼接受過教育。後來他雖然自學成才,能自行批閱那些文臣的奏疏,但心裡對文化人的酸文假醋還是十分反感。最有名的一個例子,就是茹太素給朱元璋上疏的時候,因為奏疏長達一萬多字,廢話連篇,氣的朱元璋當即派人把茹太素打了一頓。為此,朱元璋專門制定了“奏對式”,以糾正這種在奏疏裡連篇累牘寫廢話的行為。
奏疏的形式要改良,這聖旨詔令的形式當然也要改良,朱元璋給明朝開創了一種白話文聖旨的範式,這種聖旨,繼承了元朝聖旨大白話的特點,變得更加通俗易懂,用朱元璋自己的話來說,他這麼頒聖旨就是為了讓老百姓“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賢的愚的都要省得”,哪怕文化程度低一些的普通人,也能聽懂、理解。 比如朱元璋在《御製大誥》的開篇,就是這麼介紹這本書的: “這文書各家見了呵,父母、妻子、兄弟、朋友,怎麼勸誡,教休做這等惡人,合著天理仁心了行,卻不好?有一等官人家,父母、妻子、兄弟一同害人,滿家兒並無一個發仁心的。似這等全家兒壞了的,也好些個。這文書裡說得明白,一件件開得分曉。若還再如此害軍,便是自己犯了又犯一般,難說你不曾見文書,不知道,這文書又不是吏員話,又不是秀才文,怕不省得呵!我這般直直地說著,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賢的愚的都要省得。” 《大誥》這書,通篇都是朱元璋自己的言語,他把洪武年間許多人違法亂紀的事例,用大白話解說了一番,並且附上最後的處置結果,如何處罰,判刑多少,這樣,老百姓就能夠更迅速了了解明朝的法律,也就不容易犯法了。為了宣傳自己的《大誥》,朱元璋還特地在《大明律》裡做了一個規定,那就是“依大誥減等”。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犯人如果認罪,並且呈上自家收藏的《大誥》的話,處罰就可減輕。比如說,大明律裡最輕的刑罰是“笞一十”,即用鞭子抽十下,如果這時犯人呈上《大誥》,那麼可以“大誥減盡”,直接判為無罪。 朱元璋用這種手段,加上大誥裡通俗易懂的大白話,讓大誥在明朝初年廣為頒行,這也可以說是在明朝“普法”的捷徑吧。
朱元璋的四兒子永樂皇帝朱棣,戎馬一生,他的聖旨,和乃父一樣明白如話: 永樂七年正月初一日敕天下武臣: “自古國家設立軍馬的意思,只為要看守地方,保安百姓,征剿那做歹勾當不順的人。雖是天下十分太平,不曾撇了軍馬不整理。如今恁軍官每(們)是自己立功勞出來的,有是祖父立功勞承襲出來的,都承受朝廷付託,或掌看方面,或管著邊塞,或鎮守地方,都要十分與國盡心盡力。如今休道天下太平無事恁便懶惰了。恁常勤謹小心,守著國家法度,盡恁的職分做得好呵,恁的富貴傳子傳孫便長遠保守,恁的好名兒史書上也寫著傳將天下,後世不磨滅了。若是懶惰不用心,又不依法度,便打罷了做軍,去邊塞守禦;重便連身家喪了。凡人受福受禍都是自己做來的,恁只依我言行,便長遠享福受快活。” 這段主要是警告軍官要嚴守法度,因為軍官普遍文化水平比較低,朱棣也就延續了朱元璋大白話聖旨的風格,最有趣的是聖旨中“恁”和“每”的運用,“恁”就是“你”的意思,而“每”則是“們”的意思,也不知道是哪裡方言。 如果你以為,明朝只有開頭這二位文化程度不高的皇帝會發白話文聖旨,那就大錯特錯了,在這之後,發白話文聖旨的皇帝依然很多。 明朝有個規定,每年都要按月給京城近郊幾個縣的百姓頒發宣諭,令他們安心生產,專心農業,由於是讀給百姓們聽的,這種聖旨一向寫的特別通俗,請看正德十四年明武宗朱厚照給百姓發的聖旨,寫的有多麼大白話:
二月,說與百姓每:各務農業,不要遊蕩賭博。
三月,說與百姓每:趁時耕種,不要懶惰農業。
四月,說與百姓每:都要種桑養蠶,不許閒了。
五月,說與百姓每:謹守法度,不要教唆詞訟。
六月,說與百姓每:盜賊生髮,務要協力擒捕。
七月,說與百姓每:互相覺察,不許窩藏賊盜。
八月,說與百姓每:田禾成熟,都要及時收斂。
九月,說與百姓每:收了田都要撙節積蓄。
十月,說與百姓每:天氣向寒,都著上緊種麥。
十一月,說與百姓每:遵守法度,不許為非。
到了嘉靖年間,嘉靖皇帝朱厚熜是藩王出身,因為朱厚照無後,才進京即皇帝位,後來他衣錦還鄉,在嘉靖十八年,南巡迴老家承天府(今湖北省鍾祥市)的時候,他就特地對這些自己的老鄉頒了一份白話文聖旨: 說與故里眾百姓每(們):我的父母,昔在孝宗皇帝時,封國在這裡,積許大的德行,生我承受天位。我今為父母來到這裡,你每(們)也有舊老的,也有與我同後生的,但只是我全(卻)沒德行,父母都天上去了,這苦情你每(們)也見過麼?我今事完回京,說與你每(們)眾百姓,各要為子的盡孝道,為父的教訓子孫,長者扶那幼的,幼的敬那長的,勤生理,做好人,你每(們)依我此言語,非我不能深文,以便那不知文理之人教他便省地你每(們)可記著。 可見這時候明朝皇帝的口音,還是習慣於用“每”來代替“們”,而他們之所以選用這種接地氣的聖旨風格,多半是因為要告誡的對象是普通百姓。對這些樸實的人民來說,什麼之乎者也當然沒有大白話來得親切易懂。明朝皇帝們使用大白話,也是出於這一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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