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52號文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開票
按適用徵收率如實開具即可。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對象只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徵收率3%或5%
如圖,稅率欄按適用徵收率開具:
賬務處理
按照財會2016年22號文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候,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舉例:
二哥稅稅念公司1月開票51500,不含稅收入為51500/1.03=50000
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51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500
2月開票20600,不含稅收入20600/1.03=20000
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20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00
3月開票10300,不含稅收入10300/1.03=10000
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10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00
4月申報增值稅,1-3月累計銷售額50000+20000+10000=80000,按季度申報小於9萬,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
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400
貸: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收入 2400
納稅申報
備案
不需要單獨備案
享受免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為例)
增值稅免稅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服務和無形資產,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
目前有哪些免徵增值稅的情況呢?有很多,比較常見的就是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增值稅、銷售圖書免稅。
開票
享受免稅的產品或服務,開具發票時,稅率欄次選擇免稅。
賬務處理
無需計提增值稅,比如銷售農產品,某企業實現收入10000元,會計處理時,直接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10000
貸 :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不存在增值稅以及營業外收入的概念。
納稅申報
備案
需要先備案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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