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乘坐網約車遭性侵 司機被判刑五年

(沈丹陽 邢博) 女子馬某為趕夜間火車,獨身一人通過網約打車去火車站,途中,馬某發現路線嚴重偏離,預感司機有問題的馬某遂機智地向同居室友開啟微信位置共享,約定了報警時間,並向微信群發出了求救信號,接案民警通過該共享位置找到了該女子及所乘坐的網約車,避免了進一步的人身傷害。日前,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人孟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9月份的一天,馬某在手機上購買了一張晚上十點從許昌到北京的火車票。乘車當晚,馬某在打車軟件上預約了一個去許昌火車站的快車。九點二十分左右,司機孟某接到馬某,在行駛了一段時間後,馬某感到車輛已經偏離了去火車站的方向,並且此時已經九點五十分了,自己要乘坐的火車肯定趕不上了,心存防備的馬某告訴司機,把自己送回乘車起點,並向室友發微信共享位置,告訴她如果自己十點半沒有回去就報警。

馬某發現返程的路線嚴重的偏離方向,由於是夜間行駛,燈少人稀,道路非常黑暗,且不是回去的路,她快速在微信群朋友圈發出了求救信號。就在這時孟某把車停在了人行道上,此時馬某立刻打開車門下車,孟某以加微信轉車費為由,強行將馬某拉回車內。馬某兩次試圖逃跑,但都被孟某強行攔下。這時馬某開始大聲呼救,並用手機砸向孟某的頭部。孟某則威脅說,副駕駛的工具箱裡有刀,如果你再反抗,就要用刀了。馬某的內心十分恐懼,害怕孟某將自己殺害,逼迫之下,被孟某性侵。室友鄭某因始終聯繫不上馬某,果斷報警。民警通過微信共享位置,找到了馬某所乘坐的網約車,馬某得以解救。

法院經審理認為,孟某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女性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網約車、出租車、順風車等越來越多樣化的乘車方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遭遇性侵、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也頻頻見諸報端和網絡,無論以哪種方式出行,對個人安全的保護都不能單純地寄託於監管平臺或者行業自律,尤其是廣大女性朋友,更需要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技巧,特別是深夜乘車出行的女性儘量選擇結伴而行,避免獨自乘車;上車後,最好選擇坐在司機背後的位置,檢查車輛的門窗是否可靠,發現危險時可順利打開車門自救;車輛行走時,把車窗降到三分之二的位置,便於發現異常時及時呼救等等;在乘車時,可故意讓司機聽到你在電話中向朋友描述所乘車輛諸如車牌號、上下車的地點等詳細信息,讓司機有所顧忌;乘車途中要時刻關注車輛行走的路線,儘量選擇光線好、人流量大的路線;當發現行走路線偏離目的地時,要立刻提醒和糾正。(來源於中國法院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