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兩個調查婚外情的「私家偵探」被判刑 客戶多數是做生意的男性

近日,杭州的兩個“私家偵探”被西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他們兩個專注於婚外情調查,專門接單幫人調查配偶是否出軌,使用跟蹤、偷拍、錄音、GPS定位各種手段,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本來不打扮的老婆

突然做起了頭髮和美容

杭州的周先生(化名)39歲,妻子比他小10歲,兩人結婚6年,家中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

他是做生意的,經濟條件不錯,婚後妻子就在家裡做起了全職太太。怕妻子辛苦,周先生還專門請了一個保姆幫忙做飯、搞衛生、帶孩子。

原本一家人生活美滿,是身邊親戚朋友羨慕的對象,可去年3月,周先生髮現妻子慢慢有了些變化——原本在家不太打扮的她,忽然變“精緻”了,隔三差五就要去買護膚品、新衣服,還去做了頭髮和美容。

周先生下班回家後,妻子對他也不如以往那麼熱情,常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裡玩手機。

他詢問了保姆,保姆說,最近女主人出門比較頻繁,孩子也看管得少了。

周先生曾試圖翻看妻子的手機,但發現解鎖密碼已經被更改。

種種跡象,讓他不由得懷疑,妻子在外面有人了。

為了證實自己的猜想,周先生在網上搜索“調查公司”,沒想到,還真讓他找到了一家。

這家名為“××法律諮詢公司”的廣告介紹中提到,公司專注於婚姻情況調查,成功案例無數,100%保密、100%安全,手段安全可靠。

周先生隨即按照網頁上的聯繫方式給對方打了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個姓王的男子,詢問情況後,接下了這個單子。雙方說好:周先生先支付定金1萬元,等調查結果出來後,再支付2萬元“業務費”。

之後,周先生將妻子的相關信息提供給了王某,包括住所、手機號碼、車牌號等。

在半個月的忐忑等待後,周先生終於等到了結果。王某回覆說,他的妻子確實有了婚外情,同時還提供了偷拍的照片和視頻作為證據。

學歷不高的兩個人合夥創業

主要業務方向是婚外情調查

其實,為調查配偶找到王某公司的,並不止周先生一人。

自2016年底註冊成立公司以來,王某和合夥人趙某就專注於婚外情調查。

他們兩人是溫州老鄉,王某30歲,趙某35歲,文化程度都不高,早早就出來打工謀生了。

兩人原本是同事,在另一傢俬人調查公司做“調查員”,工作內容主要是根據客戶要求,跟蹤、偷拍調查對象。

那時候,他們接的業務比較雜,有幫人查婚外情的,也有幫人追債討債的。

做了一段時間後,兩人摸熟了套路,覺得難度不大,就乾脆自己出來“創業”了,還招攬了20多個員工做“調查員”。根據以往的經驗,王某和趙某決定把主要業務方向放在婚外情調查上。

為了打響公司招牌,他們開始在各個情感網站和論壇上發佈虛構的“離婚故事”,以一個女性的口吻,講述自己“被出軌”、“被轉移財產”,最後通過私家偵探調查“扳回一局”的經歷。有人在帖子後面留言詢問,他們就藉機推薦自己的公司。

另外,他們還在某知名搜索網站投放廣告,只要搜索“調查婚外情”、“私家偵探”等內容,就能找到他們公司的頁面。

有業務來了,王某和趙某會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調查員對調查對象進行跟蹤、偷拍。收費依據跟蹤難度和時間計算,一般2萬元起步。

為了方便跟蹤,王某和趙某特地租了一輛路虎和一輛奔馳,因為“開豪車不容易被懷疑”。

他們還在網上購買了針孔攝像頭、錄音筆、GPS定位器等設備,有時候怕跟丟,調查員還會在調查對象的車尾上偷偷安裝GPS定位器。

大部分的客戶是男性,多數是生意人

委託調查目標是自己的妻子

據王某交代,在公司接手的案子裡,大部分是丈夫委託調查妻子出軌的,這些客戶多是生意人,經常在外出差或加班,年齡一般在30至50歲之間,也有男客戶委託調查孩子是不是親生的。

“來委託我們的人,肯定之前就有所懷疑了,所以我們就順著他們的想法去做……”王某說,自己一直覺得婚外情本身是不道德的事,自己調查真相,是在“伸張正義”,“我沒念過什麼書,也不懂法,不知道這是犯法。”

王某說,大部分案子是可以交差的,但也有調查不到的,比如有個男客戶曾委託他們調查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調查員跟蹤了近一個月,始終沒有弄到孩子的DNA,為了賺錢,他們乾脆做了份假的親子鑑定報告,告訴客戶孩子“非親生”。

業務紅火,除了租車費用,他們每月給每個調查員發放5000至8000元不等的工資,業務做得特別好的,還有額外提成。

對重要公民信息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

即算“情節嚴重”

去年8月,公司非法調查的行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西湖警方經過調查,在公司將王某、趙某等人抓獲歸案。

經查,自2016年底公司成立至2017年8月案發,該公司非法拍攝公民個人活動視頻527段,向委託人提供內含公民行蹤軌跡信息的日常文字報告28份。同時,他們還以購買、收受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住宿、戶籍、銀行開戶等公民敏感信息66條,非法獲得12.45萬元。

這些還僅僅是證據確鑿,可以查實的案子,民警說,實際上,王某、趙某等人的收入可能遠遠不止於此。

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王某和趙某被西湖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在我國,“私家偵探”是不合法的,任何個人和組織沒有經過授權是不能調查他人的。

法官說,根據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罪要件為“情節嚴重”。

根據不同類型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釋設置了不同的數量標準:對於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算“情節嚴重”;對於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於其他公民個人信息,標準為5000條。

兩被告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成立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並處罰金13萬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本案中,王某、趙某等人不僅安排員工非法跟蹤拍攝,而且非法購買他人信息,已觸犯法律。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獲取或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上,判處王某、趙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各處罰金13萬元。

(都市快報 記者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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