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自2018年2月1日起,浦口區人民法院177名人民陪審員有了自我管理“機構”——

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在浦口法院正式設立。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這是浦口法院對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的一次創新,其目的是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審、有效參審、實質參審。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近年來,人民陪審員參審對化解社會矛盾、推進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審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工作不足:

然而,人民陪審員參審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有的人民陪審員因自身工作忙等原因長期無法參加陪審,或者一年只完成一二次參審任務;有的陪審員事先承諾開庭但卻無故不到庭參審,諸如此類的問題已經影響到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

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正是要有針對性解決陪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保障法院審判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浦口法院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在審判管理職能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

人民陪審員參審管理。根據業務庭申請,在人民陪審員信息庫中隨機搖號確定參審人員,定期統計案件參審情況,確定參審次數情況等。

2

收集意見建議。彙總反饋人民陪審員對主審法官的評價、參審心得體會以及對參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3

協助審判管理職能部門、政治處開展其他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等。

4

對人民陪審員履職情況進行統計和評估,並作為人民陪審員一年來履職情況的考評依據之一。

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模式 促進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實質參審——浦口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

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人民陪審員協調管理辦公室的設立,浦口法院創新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一定會結出累累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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