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教師職稱改革需要回答好三個問題

職稱關乎教師切身利益,一直是教師關注的頭等大事。無論是職稱制度的變革,還是一年一度的職稱評聘,無不牽動著每一位教師的心。

如何發揮職稱評聘的作用,使其真正成為促進教師積極工作的助力?在我看來,需要回答好以下三個問題。

觀點:教師職稱改革需要回答好三個問題

存與廢的問題

在中小學,許多年輕教師勇挑重擔,孜孜鑽研,工作表現優異。而一些高級教師,因“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作祟,導致精神懈怠,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下降。從優質課評比到各種教研、競賽活動,高級教師皆是不見蹤影,但其工資待遇卻遠在年輕教師之上。這一現實大大影響了年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質疑職稱制度,甚至有激進者提出取消中小學職稱。

推行多年的職稱制度有效促進了教師專業成長,讓一大批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其積極作用毋庸置疑。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存在一些問題就全盤否定職稱制度,而應正視這些問題,並在實施過程中加以改進。完善職稱制度應有利於三個作用的發揮:一是導向作用。能引領教師的專業成長,避免有教師不認真教學,整天圍著評審指標轉;二是激勵作用。能激勵教師勇擔重擔、勤於鑽研,且不應止於高級職稱獲得,而應貫穿整個職業生涯;三是評價作用

。可以通過職稱評價一名教師的優秀程度,即職稱高低,既能體現過去的能力與水平,也與現在的業績和貢獻成正比。


評與聘的問題

中小學教師職稱從最初的評聘合一,到後來的評聘分離,再到現在的評聘結合,從分與合的動因看,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太多教師排隊進崗,受崗位數限制,遲遲評不到職稱。因此,教育行政部門把一步走分為兩步走,即將評與聘分離,教師可以先取得高一級任職資格,待有了空崗再進行聘任,這在短期內緩解了職稱矛盾。但隨著時間推移,原有的問題回來了,一大批教師持有高級任職資格卻不能上崗,成為教師隊伍一大不穩定因素。為化解這一矛盾,評聘再次合一,並打開“綠色通道”,逐步消化已取得資格人員。殊不知,在嚴控崗位數及延遲退休的大背景下,年青教師評職稱似乎更加遙遙無期,他們的積極性又該如何調動?

評與聘到底該分還是該合,關鍵看是否有利於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是否有利於激勵教師努力工作,是否有利於形成有效的教師管理體制。評聘合一,必然一聘定終身,不管師德修養如何,不管是否認真工作,不管教學成績優劣,只要不退休,所佔崗位誰也拿不走。這樣,出現如上所說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因此,個人認為,評聘理應分開,並且一定聘任有期、考核有法,方能打破詬病已久的終身制,形成“能者上,惰者退”的良性競爭機制。

解決評與聘的問題,還應暢通職稱晉升之路,變擠“獨木橋”為走“康莊大道”。鬆開口子,取消職數限制,只要工作業績突出,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均可直接晉升。這樣能避免教師為職稱疲於奔命,耗去大量時間和精力,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和科研質量,甚至出現弄虛作假、弄權腐敗等行為,損害教師隊伍良好形象。

管與用的問題

職稱評聘,評的是任職資格,這是人事勞動部門的職責,但聘的是工作崗位,教師工作在學校,這項工作理應權賦學校。然而,不管是評聘合一還是評聘分離,聘任權從來不在學校,加上聘任終身制,工資發放在財政,導致學校在教師管理上極其被動。高級職稱不能僅作為確定工資級別的依據,還應是一項事業和專業的追求,對不同職級人員,必須有相應的任務要求,有履職情況考核,甚至有退出機制。只有通過“定崗不定人”,建立動態的管理機制,才能激勵教師努力工作。

如果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鉤,職稱還重要嗎?一句話道出人們高度關注職稱的深層原因。

“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是我國主要的分配原則,在同一所學校,大家工作量相當,教學成績相差無幾,工資待遇差距應該不會很大。但事實上,職稱是確定工資的唯一標準,經過歷次工資調整,初級與高級工資已相差近一倍。有人說,不是還有績效工資嗎?可績效工資標準也是依據職稱,且只有30%放到期末考核,根本體現不了“按績取酬,多勞多得”。所以,教師工資制度必須改革,可適當與職稱掛鉤,但差距不能過大,影響教師工作積極性和社會公平。

職稱制度的存廢無須再討論,但需要回答好“評與聘”“管與用”的問題,讓職稱評審更加科學合理、公平,真正反映教師的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發揮其激勵作用。

(作者單位系江西省奉新縣教育局)

注:文章源於網絡

觀點:教師職稱改革需要回答好三個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