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宿州市埇橋區招聘小學新任教師200人公告
為做好2019年度埇橋區公開招聘小學新任教師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3〕10號),現就2019年度埇橋區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19年度埇橋區公開招聘小學新任教師崗位計劃共200名。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於2019年4月4日起,同時在埇橋區人民政府網、埇橋先鋒網、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面試,資格證待發,有教師資格證頒發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人員);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崗位表中“年齡”為“30週歲以下”指“1988年4月11日(含)以後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埇橋區在編在職教師;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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