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混淆“徵地拆遷”和“三舊改造”了

1、徵收拆遷


徵收拆遷是為國家強制取得財產所有權,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補償為前提按法定權限和程序強制取得單位或個人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徵收拆遷是公權力行為,必須基於公共利益的建設項目的需要方可實施,其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國務院2011年發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2、三舊改造


“三舊”改造是指局部或整體地、有步驟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質生活環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勞動、生活服務和休息等條件。既反映城市的發展過程,城市空間規劃組織以及建築和社會福利設施的完善過程;又表示物質成果,反映當時的建築和福利設施狀況。

舊城改造是個不間斷的過程,取決於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速度。

例如廣州的《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及配套文件(穗府辦(2015)56號)是按照以往的“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的模式進行立法規制,進一步明確了城市更新方式,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兩種,舊村莊改造有徵收儲備、自主改造、合作改造三種模式。應該說新常態下的廣州城市更新還是以“三舊”改造為主調。


3、三舊”改造與徵收拆遷的區別


“三舊”改造,特別是舊村莊自主改造或合作改造模式與徵收拆遷在實施主體、法律依據、改造模式及流程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的不同。二者並不是同一概念的實務,不能說南轅北轍,但也是涇渭分明,不能混淆。

◆首先,改造實施主體不同。

“三舊”改造的的實施主體通常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政府只是審批監督指導部門,不直接參與“三舊”改造項目。

◆其次,依據法律不一樣。

“三舊”改造主要依據的法律是地方性法規或政策,以廣州為例:《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及配套文件、《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而徵收拆遷主要依據則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

以上就是“三舊”改造和徵地拆遷區別所在。

隨著增城的舊改不斷推進,相信日後不僅會為增城帶來嶄新的面貌,亦會給眾村民嶄新的生活。最後,獻上增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別再混淆“徵地拆遷”和“三舊改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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