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談《明史》⑤」朱元璋留下的10條治吏箴言


朱元璋從乞丐登上皇位,角色變換,不易本色,走出了一條獨特的帝王之路。他懷著“救民”水火的政治情感,執政之後,減輕賦役,禁止貪暴,從制度、法律層面,建章立制,倡廉反貪,推行惠及民生的廉政路線,嚴厲打擊腐敗分子,創建了清明的廉政局面。

他出身貧苦,親身經歷過韃元的貪官汙吏欺壓百姓,而且她也深知韃元之所以失去天下,最主要原因就是吏治腐敗。

所以朱元璋在推翻韃元建立明朝後,開始在全國掀起了“反貪”運動。“元季君臣耽於逸樂,馴至淪亡,失在縱馳。”就是他對韃元滅亡的深刻思考。也留下治吏箴言眾多,今彙編十條如下:

01對不廉者零容忍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就告誡他的官員“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如鳥初飛,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惟廉者能約己而愛人,貪者必朘人以肥己。況人有才敏者或暱於私,善柔者或昧於欲,皆不廉致之也,爾等宜戒之。”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朱元璋又下令“自今有官吏犯贓者罪勿貸。”

這些話,就註定了這位草根出身的開國皇帝對貪腐的態度是零容忍,這也意味著反腐在未來的洪武朝始終是治國綱領。

「宅談《明史》⑤」朱元璋留下的10條治吏箴言

02明確“六十兩銀子”紅線

朱元璋詔令天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這條詔令從中央六部到基層官員,無論是韃元留用的舊官還是跟隨他一起創業的功臣全部適用。

六十兩銀子到底是多少錢呢?根據文獻,一般的普通百姓幾乎沒有見過大面額的銀兩,而且他們一生總共也就那麼些碎銀子。根據當時明朝的經濟發展程度,一兩銀子可以換取兩石的大米,也就是二十鬥,而這轉換到現代,足足有兩百公斤左右。

現在大米的價格不算統一,這兩百公斤的大米就需要兩千人民幣。這樣算來,六十兩就相當於人民幣十二萬。這也怪不得,貪汙六十兩便是死罪啊。


03當官的享受朝廷的俸祿還不感到滿足,不肯為民造福,專門貪贓枉法,活該被滅門。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頒佈了《醒貪簡要錄》。這本書記述了大明官員的俸祿標準、懲治貪官的措施。

其實從這本書來看,朱元璋真可以算是高薪養廉。其中正一品大員,年俸祿支米1044石。這是多少呢?明朝的一石大約是155市斤。也就是一年大約八萬公斤祿米。當時的縣官俸祿是一品大員的十二分之一,也有年祿米六千七百多公斤。今天來看這六千七百多公斤祿米不算多,可是在當時明朝初年經濟極端困難的情況之下真不算少了。平均供養一個縣官就需要五個壯勞力在七十畝地上辛苦勞作一年。

04信訪制度的雛形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大誥初編》中這樣號召百姓們:“從省級官員到府州縣級官員,如果在國家規定之外,巧立名目,蒐括百姓財錢的,准許境內德高望重的老人,串聯附近的鄉親,聯名到京城上告,有憑有據,懲辦罪犯,更換好官,撫育人民。同時,從省級到縣級的官員,如果清廉能幹,政績卓著者,准許境內百姓來京彙報,我給他們獎勵。”

05諄諄告誡

洪武二年,朱元璋對群臣說:“朕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汙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他希望造成一種社會風氣:“守己廉而奉法公者,行如坦途,從容自適”;“貪賄罹法者,猶行荊棘中,寸步不可移;“即使得出,亦教他體無完膚。”

06時刻警示

朱元璋來自社會底層,曾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登上皇帝寶座,其九五之尊的巨大差距,支配了他“救民”“惠民”的治國思想。他不僅諄諄告誡百官,也時刻警示自己。登基不久,他讓五更報時的值班官員高唱:“為君難,為臣又難,難也難;創業難,守成更難,難也難;保家難,保身又難,難也難!”勉勵百官勤於政事,君臣齊心協力治理國家。

07任前談話

向全國各地委派官員,朱元璋就把官員們都帶到了皇宮裡的一口水井旁並對官員們說:“今後你們做官,就要像這口井一樣,井水雖然不多,但是足夠你們養活全家老小。如果你們強行從外面取水來灌滿水井,等井水溢出之時,就是你們人頭落地之時!”官員們深知朱元璋殺伐果斷,到地方任職之後,紛紛在自家挖口井,來警示自己要嚴守律例。朱元璋以“井”示警的故事,正對應了那句古話“天下之福,莫大於無慾;天下之禍,無大於不知足。”

凡新任官員,朱元璋常常召見,有一番教誨:“朕之用官,所認唯賢,舉孝興廉。而守令之賢,在於持己廉正,推行恤民之政,使其各得其所,各樂其生,代君養民。”提示官員保持本色,有些官員,“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責有不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

08廉以養德

朱元璋認為“惟儉養德,惟侈蕩心。居上能儉,可以導俗,居上而侈,必至厲民。”尤其是君主“好功則貪名者進,好財則言利者進”,鮮明提出“好功不如好德,好財不如好廉。”期待百官養成“儉”與“廉”的官德。

09嚴查守令

明朝地方建置府、州、縣,朱元璋極其重視地方官的作用,在他看來,地方守令,“代君養民”,是連接朝廷和百姓之間的紐帶。地方守令貪贓枉法,腐敗墮落,直接損害百姓對朝廷的感情,更加可恨。朱元璋特立幾種嚴酷的刑罰,予以嚴厲懲治。

“剝皮實草”是其一,據《草木子》記載,“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何謂“剝皮實草”,即在“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警心。”這一法令,其警示的意義大於懲罰的形式,震懾靈魂,打擊貪腐。

「宅談《明史》⑤」朱元璋留下的10條治吏箴言

10立法懲貪

洪武二十六年,藍玉黨案結束後,朱元璋逐步減輕刑罰。二十九年,他接受皇太孫朱允汶的建議,修改“畸重者七十三條”。他對皇太孫說:“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當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

如何看朱元璋的廉政,有三點值得思考:其一,沒有激起民變。所殺貪汙腐敗分子,贓官墨吏,符合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社會不但沒有出現“民變”,恰恰消滅了發生民變的因素,穩定了社會。

其二,官場風氣迅速好轉。朱元璋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嚴懲,經過二十多年的反貪倡廉實踐,一大批貪官遭到懲處和打擊,官場風氣迅速發生變化,明初吏治日趨清明。《明史·循吏傳》說:“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以當上指,吏治渙然丕變矣。下逮仁、宣,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這一記載,至少說明:明初吏治比較清明,廉政取得了顯著成績。著名清官海瑞高度讚揚朱元璋懲貪:“毫髮侵漁者加慘刑。數十年民得安生樂業,千載一時之盛也。”

其三,明朝初年的社會經濟、文化、軍事、科技等,有了長足的發展。全國統一,統治範圍擴大,漠北戰爭的勝利,七次下西洋,加強對外聯繫和經濟貿易;明王朝走向治世,成為舉世矚目的強國。

朱元璋確乎是鐵石心腸,在他“御宇”的三十一年間,“重繩貪吏,置之嚴典”,毫不留情誅殺貪官,他是中國歷史上治貪最嚴、出手最狠的君王帝。他究竟殺了多少貪官,沒人統計過,但是,據《大誥續誥》透露,僅在兩浙、江西、兩廣、福建等省,被處決的貪官已很難以數目計,許多州縣的官位經常空缺,地方官員能夠順利為官一個任期者,少之又少。

朱元璋懲貪確實殘忍,也收到了實效。當時的官員們終日膽戰心驚,收斂很多,頂風作案的人少了。這種氣象一直延續到仁宗、宣宗時代,“吏治澄清者百餘年”。


參考文獻:蕪湖紀檢監察網《朱元璋廉政思想》、《大誥初編》《大誥續誥》《明史·循吏傳》《草木子》《醒貪簡要錄》《朱元璋傳》(吳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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