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憲宗不顧群臣反對,堅決要力萬貴妃為後,造成嚴重後果

哈嘍,大家好,我是是小伍。今天給大家講講明憲宗和萬貴妃。明憲宗當了皇帝后,就想冊立萬貞兒為皇后,這個動議遭到皇室和朝臣一致反對。大家倒不是嫌棄萬貞兒出身低賤恰恰相反,明朝就是明確要求皇后的出身不能太顯赫,這是汲取漢唐教訓,避免皇后的家族形成外戚勢力。但不顯赫也不是無限制的低賤,至少還是要出身清白,犯罪分子的家庭畢竟是不可取的。

明史:憲宗不顧群臣反對,堅決要力萬貴妃為後,造成嚴重後果

如果萬貞兒是自願應聘入宮來當的宮女,撞了大運被皇帝看上,冊立為妃甚至皇后都是說得過去的。但她是因為父親犯罪被籍沒入宮的家屬,這種來歷只能作為最低賤的宮女,想當個後宮的女官都不現實,更別說冊妃了。另一方面,萬貞兒比明憲宗大17歲,這已經差了一個輩分,而且孫太后把萬貞兒派去東宮服侍朱見時就明確了,是去當奶媽(奶媽之說存疑,因為萬貞兒既然沒有生小孩,又何來奶水?)或者保姆,總之就是帶小孩兒。這也是一種長輩關係,是絕對不能談婚論嫁的,否則就是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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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在尋常人家便已經為禮法所不容,發生在皇帝身上,更是難敵天下悠悠之口中華民族自古以來沒有宗教信仰,禮法是維繫龐大中華帝國氣運相承的最為重要的精神支柱,現在明憲宗身為皇帝卻公然挑戰禮法!其實在明憲宗登基前,明英宗、錢皇后和明憲宗的生母周貴妃就已經框定了三個太子妃人選:吳氏、王氏和柏氏。結果明英宗病重,太子結婚的事情就擱置了。明英宗一死,明憲宗立即就想違背父母婚約,娶自己中意的對象為正妻,這本身就是非常不合適的做法,所以大家都不贊同。明憲宗登基後,錢太后迅速主持明憲宗與吳氏完婚,並冊為皇后,王氏、柏氏冊為皇妃。但明憲宗顯然對這幾位年輕貌美的都不感興趣,然獨寵萬貞兒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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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6歲的吳皇后又急又氣,有一次便找機會杖責了萬貞兒,結果明憲宗竟然大怒,要廢黜吳皇后!,的頭錢太后當然不同意,但此事明憲宗的生母周太后卻起了很不好的作用。本來前任皇帝的皇后才能成為皇太后周氏作為明憲宗的生母最多隻能封為本生母帝太后,但明憲宗不顧禮法,行要尊生母為皇太后,後在群臣的調解下各讓一步,同時尊錢皇后和周貴妃為皇太后。一山不容二虎,周太后總是想找機會壓過錢太后,於是與明憲宗合謀,設了一計。先是指示錦衣衛將司禮監太監牛玉逮捕起來,嚴刑拷打。最後牛玉承認,最初明英宗在三位兒媳婦人選中最中意的是王氏,但吳氏的父親向他送了一大筆錢,賄賂他假傳英宗遺詔,助吳氏當上皇后。

明史:憲宗不顧群臣反對,堅決要力萬貴妃為後,造成嚴重後果

周太后趁勢力倡將皇后之位“還給”王氏,錢太后再也阻止不了,只好同意。這一輪交鋒下來,雖然還是沒給萬貞兒解決身份,但明憲宗母子在後宮的威勢大了許多,以至於後來出現了周太后駕崩後與明英宗合葬的情況。須知明英宗臨終前有明確的遺詔,只願與錢皇后一人合葬,其餘人不得入其墓穴。而周太后明明沒有當過皇后,卻以皇后的禮制葬入了英宗寢陵,這些都是明目張膽不遵遺詔又嚴重違背禮法的做法!太后、皇帝連續公然違禮,這對儒士組成的朝廷而言,對崇信禮法的中華帝國而言,都是巨大的衝擊。成化二年(1466年),36歲的萬貞兒生下了明憲宗的庶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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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憲宗欣喜若狂,在周太后的支持下,力排眾議,冊封萬貞兒為貴妃,成為僅次於王皇后的首妃。成化十二年(1477年),萬貴妃更晉為皇貴妃(明朝特有的后妃職位,比古代的貴妃還要高一級)。但真正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明憲宗授萬貴妃之父萬貴為錦衣衛正千戶(正五品),不久又升為錦衣衛指揮僉事(正四品),最後竟升為錦衣衛帶俸指揮使(享受指揮使的正三品俸祿,但不實掌衛所事務)。點這確實讓滿朝文武有點憋屈,本來貴妃之父理應得此升賞,但萬貴是個有犯罪記錄的人,這樣的人怎能授予高官?說來根源還是在於冊立了萬貴妃。所以,禮法之重,牽一髮而動全身,表面上看相愛的人就應該在一起,但逾越禮法之愛,確實是亂倫禍政,擾亂綱常也無怪明憲宗和萬貞兒這麼感人的帝王真愛,卻被後世罵作惑亂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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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固然值得讚賞,但不能違背倫常。山野村夫做出亂倫背常之事,尚且會淪為人人側目的徒,從此再無人齒於與之為伍,那麼皇帝帶頭破壞最基本的倫常,官員們會作何反應呢?何況還是一些飽讀詩書,比普通人更執念於倫理綱常的儒士。當然,朝廷也不至於就此散夥,官員們還是留下了,但還要這些官員們一如既往地堅守節操倫常就不現實了。你們既然公然漠視禮法,又憑什麼要求儒臣們始終如一地堅持一顆向聖之心呢?他們並沒有劇烈地反對周太后、明憲宗、萬貴妃等人公然破壞禮法,但也沒有特別賣力地追隨,他們只是默默地容許了最高權力者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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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慢性病魔最喜歡的朋友。劇烈的反抗也許最終無法阻止病魔成型,但至少能夠刺痛它。如於謙、楊瑄那樣的熱血男兒,儘管在石亨、曹吉祥精心編制的毒網中粉身碼骨,但至少自己也留得清白在人間。但憲宗朝的情形卻完全不同,我們在史書上只看到一句句空泛的“百官反對”“天下譁然”,但到底誰站出來反對了?其實並沒有。沒有一個真正的反對者在史書上留下確切的姓名。內閣大學士、六部尚書、都御史、給事中、寺卿、都督,誰站出來了?沒有。“一片譁然”,結果一個人名都沒有,每個人都是沉默的大多數這種“譁然”不是真正的反對,恰恰是默許。一切都在沉默的容許中悄然轉折。

明史:憲宗不顧群臣反對,堅決要力萬貴妃為後,造成嚴重後果

我們經常講法治社會,客觀地說,明朝其實是一個法治比較健全的社會。但法律的根源依然是權力,只有權力才能保障法律的認真執行。但最高權力無法用法律來束縛,於是只能用綱常公義來約束,但這種約束是柔性的,不是剛性的,一些目光短淺的人就會不斷去突破這種柔性束縛。他們的每一次突破都是對社會正常秩序的衝擊,更是對最高權力掌握層的慢性腐蝕,所謂慢性病,就是這樣越來越深的。客觀地說,明憲宗和萬貞兒的愛情故事堪稱黑暗的宮廷史上一段難得的佳話,但如果他們只是保持一顆相愛之心也就罷了,明憲宗卻偏要利用手中的權力為愛人爭一個貴妃名分,這就不對了。皇室無私事,帝王無私權。皇帝手中的權力一律是公權力,這是中華帝國發展至明從未有人質疑過的正理。

明史:憲宗不顧群臣反對,堅決要力萬貴妃為後,造成嚴重後果

在小編看來明憲宗卻硬要用公權逞私慾,而且還是違背倫常,那官員們怎麼想?他們手中也有巨大的公權力,既然皇帝也幹了,那我們呢?那我們當然也要幹咯!幹什麼呢?不就是利用手中的公權力,非巨量地損害公共利益,從而實現私人利益的有效邊際增長。不那麼晦澀地說就是一個字一貪!各位讀者朋友,有什麼想說的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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