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男子兩次出入浴場致9人感染還隱瞞軌跡

根據江蘇淮安官方此前的公告,49歲的王某某是淮安區人,此前在武漢生活3年。

1月15日,他開車從武漢回淮安,三天後的1月18日凌晨0點左右,來到淮安區的淺深浴室洗浴,待到早上8點才回家。

第二天(1月19日),王某某感覺到身體不適,還伴有發熱。但是當天晚上7點,又開車去了淺深浴室,兩個小時之後進入淺深浴場,直到次日8點左右才回家。

到了1月25日,王某某發熱還是沒有好轉,來到淮安區淮城鎮衛生院發熱門診就診,胸部X線檢查顯示“肺部炎症性病變”,隨後轉至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

根據淮安市委宣傳部微信公號“淮安發佈”通報,因浴室內空氣不流通,空氣溼度大,適合病毒傳播,這裡便成為了病毒傳播的“溫床”,造成了點源爆發,多人被感染。

綜合淮安官方通報的情況,王某到淺深浴室洗浴之後,有8名浴客和1名浴室員工感染新冠肺炎,而王某的鄰居、父親、母親和一名接觸者亦未能倖免。因部分感染者居住地不在淮安區,病毒隨著浴客散佈到淮安下轄的生態文旅區、清江浦區、經濟開發區、金湖縣等區縣。

江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公佈的“王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案情顯示,1月26日,王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其被隔離治療期間,淮安區防疫人員先後3次詢問其回淮後的接觸史、活動史,王某某均未如實告知自己兩次出入該浴室的情況。

2月3日,公安機關通過進一步審查,王某某才承認其到浴室洗浴等活動軌跡。經統計,因王某某的隱瞞行為導致相關部門未能及時採取防控措施,造成68人被隔離。

2月12日,淮安區檢察院啟動重大敏感案件介入機制,通過同步閱卷、梳理證據等方式,與公安機關共同研討案件定性、細化偵查取證措施。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持續跟蹤關注該案偵查進展情況,指導淮安區檢察院靈活調整指導偵查工作方案。

2月14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2月24日,淮安區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江蘇省、淮安市兩級檢察機關分別指派員額檢察官同步實體審查,認為王某某在剛被隔離治療時,其病情趨重,精神、心理狀態與身體狀況均較差,不能排除前兩次調查時王某某存在記憶不清晰的現實可能,從存疑有利於被告人原則角度出發,應以防疫人員第3次調查時間作為認定王某某隱瞞行為的起始日期,因此將該日期之後的68人被隔離情況評價為王某某隱瞞行為造成的直接危害後果。

3月20日,淮安區檢察院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向淮安區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量刑建議。

4月3日,淮安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定罪量刑意見,並當庭宣判。王某某表示認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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