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不動產登記業務工作時限的公告

為優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馬上辦”“釘釘子”精神,切實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問題,市不動產登記和房產交易中心重新梳理、再造業務流程,進一步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對部分不動產登記業務工作時限進行調整。具體調整為:

一、對2016年7月28日後,已將房產證和土地證換為不動產證的相關業務辦結時限:1、二手房買賣過戶工作時限由原10個工作日調整為1個工作日(不含繼承、受遺贈辦理的時間);2、抵押權登記(抵押金額500萬以內,含500萬)由原5個工作日調整為1個工作日;3、一般抵押權撤押登記和補、換髮不動產權證書(證明)登記工作時限由原5個工作日調整為0.5個工作日,但不包括不動產權證書(證明)刊登遺失聲明的公告時間。

二、對持原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轉移登記時限:由原10個工作日調整為5個工作日。

三、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1、首次登記工作時限由15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2、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由原來10個工作日調整為5個工作日。

四、在建建築物抵押權首次登記由15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

備註:

1.以上提速業務不含批量件、劃撥轉出讓及司法過戶。2.實地查看、公告、權籍調查不計入辦結時限。

3.在1個工作日辦結的業務中:當日11:00前交件的,在次日11:00後的工作時間內領件;當日11:00後交件的,在次日16:00後的工作時間內領件。

4.通過郵政EMS送達的,可只跑一次。

新調整的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辦結時限從公告之日起實行。

諮詢電話:2811803,2565920。

桂林市不動產登記和房產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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