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否該亡?崇禎說自己不是亡國之君,其實這一件事就能看出來

在李自成兵圍北京之前,崇禎就想調兵勤王,但終究沒有成功,究其主要原因,在於軍餉的匱乏。為籌集軍餉,崇禎自二月中旬下達“捐餉之令”,命王公、勳戚、太監和百官捐資助餉。據當時的官員趙士錦《甲申紀事》記述,崇禎先責成勳、太監捐餉,以納銀三萬兩為上等,晉封候爵。令下多日,達官貴人無一響應。崇禎只好密諭周皇后的父親嘉定伯周奎帶頭納銀十二萬兩,給百官作個榜樣。

崇禎想的挺好,自己老丈人帶頭捐,別人誰還敢說不捐?可哪逞想,周奎百般推脫,硬說家裡沒錢,頂多只能捐出一萬兩,而且派人向女兒周皇后救助,周皇后一看,沒辦法,只好偷偷的給她爹送了白銀五千兩,誰想到,她這個缺德的爹竟給扣下兩千,最後僅捐了三千應付了事,勳戚當只有太康伯張國紀捐銀兩萬兩,晉封候爵,剩下的沒有人再捐過萬的。一說讓拿錢,都在哪苦窮,滿朝中文武百官捐銀大多是幾十兩、幾百兩左右。

明朝是否該亡?崇禎說自己不是亡國之君,其實這一件事就能看出來

崇禎一看,朝中是捐不上來了,什麼辦?得了,讓各省捐吧。這回給各省官員規定了捐助的數額:浙江六千,陝北五千,山東四千,江南八千,江北四千,湖廣五千,陝西四千,結果怎麼樣?各地官員紛紛哭著喊著說沒錢,差點沒把崇禎氣背過氣去,崇禎咬牙切齒罵:平常豪言壯語都會說,關鍵時刻一點血都不出是不?好,我讓你們不出,馬上下令讓大臣相互舉報,逼著富者出錢,規定每人必須舉報一個,想裝好人,不說話不行。太監王之心最有錢,該著他人緣不咋的,眾人都舉報他,說他家裡有白銀三十多萬兩,崇禎讓他“慷慨解囊”,王之心被迫無奈,使了好大的勁,只拿出一萬兩,最後統計百官、勳戚、太監總計捐款不過二十萬兩。

這點錢不過是杯水車薪,戶部尚書倪元璐當時上報支出情況說:九邊之餉,每月需四十萬。捐助無人捐,攤派也不行,崇禎算是沒咒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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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大順軍進了北京城,李自成辦事還是比較乾脆的,直接抓起來問有沒有錢,不交錢就打,要不就關起來。這下好,僅從崇禎老丈人周奎家裡就抄出白銀五十二萬兩,還有物產價值數十萬兩。太監王之心也被抓起來一頓胖揍,立刻交出白銀十五萬兩,金銀財寶價值更多。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崇禎逼著文武百官捐錢,但大順軍在皇宮內庫中搜出白銀三千七百萬兩,黃金數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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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財政以枯竭,百姓以被蒐括殆盡,而皇帝自己有錢不出,反令臣民捐納,真是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大臣李明睿曾勸崇禎拿出皇家內帑以補兵餉,他說:內帑不可不發,除皇上服御外,一毫俱是長物,當發出犒軍,若中途不足,區處甚難,留之大內,不過朽蠢,若先發出,一錢可當二錢之用,急時與人,萬錢不抵一錢之用。意思是,皇上呀,這火燒眉毛的時候了,你家裡的錢得拿出來應急用,除了你平常用的以外,都應該拿出來,這時候拿出來,能頂大用,留在箱子裡就是費了,你要是先拿出來,一兩銀子能當二兩用(皇上如果先拿了錢,大臣也不敢不拿錢,所以說,一錢可當二錢用),要是晚了,你拿多少錢也沒用了。道理說得多麼透徹,可崇禎至死也沒有明白過來,一頭是江山社稷,一頭是內府帑銀,孰輕孰重,孺子婦人也能分清,以勤檢標榜自己的崇禎卻分不清,可嘆,他在煤山頓足捶胸喊:“大臣誤我”,這樣的金玉良言你都不聽,你怨誰誤你啊?臨死把頭髮蓋在臉上,他確實沒臉見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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