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特崗教師”當年考招當年納編

《意見》還對健全“特崗計劃”激勵約束機制做出了部署。對各地“特崗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評估,檢查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審定特設崗位計劃的重要依據。按照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要求對特崗教師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落實獎懲。

意見自2018年6月14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4月28日印發的《關於認真做好農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意見》同時廢止。(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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