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无病”诊断成“有病”; 2、将“有病”诊断成“无病”; 3、将“此病 ” 诊断为“彼病”。 所有这些误诊都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晉州普法 的文章 關鍵字: 健康 有病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