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

3月28日,教育部等五部門發佈了關於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

其中,師範生生源質量改善行動被列為十大主要措施之一,主要有以下主要內容:

《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

  • 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師的地位待遇,通過多種方式吸引優質生源報考師範專業。

  • 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將“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

  • 推進地方積極開展師範生公費教育工作。

  • 積極推行初中畢業起點五年制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培養。

  • 部分辦學條件好、教學質量高的高校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

  • 加大入校後二次選拔力度,鼓勵設立面試考核環節,考察學生的綜合素養和從教潛質,招收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學生就讀師範專業。

  • 鼓勵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範類專業,招收學科知識紮實、專業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懷的學生,重點培養教育碩士,適度培養教育博士。

  • 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業特點的教師招聘辦法,暢通優秀師範畢業生就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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