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吸毒朋友在家住被「判刑」,爲什麼?

容留他人吸毒也會被判刑?很多法律意識淡薄的人群可能就不是很能夠明白。

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被告人徐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徐某其實是某專科學校2015級的學生,因為實習所以才租用了某賓館的房間到平江實習,2017年12月起,先後兩次容留劉某吸食冰毒,其本人也參與吸毒。

法院審理認為,徐某已經違反社會管理秩序,明知讓人吸毒而提供場所供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經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有很多可能因為家庭關係、朋友關係,身邊不乏有一些吸毒人員,收到他們的懇求,礙於面子、情分等等原因無法拒絕他人,必然造成容留他人吸毒的現象。

留吸毒朋友在家住被“判刑”,為什麼?

如果我們總是等到事情發生之後再去後悔,基本上是作用不大的,最好的方式是提前瞭解,以免觸犯刑法

我們往往對於親朋的請求都是能答應就答應,因為害怕損害了友情、親情,即使是對方吸毒,我們也可能不會拒絕,大多抱著"我又沒有吸毒"這樣的想法,認為別人吸毒與自己毫無關聯,所以也是沒有顧忌。

但是根據我國的刑法,這是犯法的行為!萬萬不能夠去做!

留吸毒朋友在家住被“判刑”,為什麼?

容留他人吸毒,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既可以是主動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動前來時被動提供。既可以是有償提供,也可以是無償提供。

提供的地點,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親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隱藏的場所,一般則是行為人專門為吸毒者準備的某種比較固定的場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賃他人房屋讓他人吸毒,飯店、賓館、咖啡館、酒吧、舞廳等營業性場所的經營、服務人員利用經營性場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輪船、火車、汽車的司機管理人員利用交通工具讓他人吸毒等等。

至於為他人提供吸毒場所的次數、人數以及提供時間的長短,均對本罪的構成毫無影響,即不論容留幾人,也不論容留了幾次,以及多長時間,都可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留吸毒朋友在家住被“判刑”,為什麼?

正是因為法律知識層面的缺失,很多人對於毒品相關的法律瞭解不夠,就很容易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當觸及法律的時候他們沒有察覺,最終導致被判刑,大多數人認為只要自己不吸毒就行,他人吸毒是他人自己的事情,即便是容留吸毒者也不會對自己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並不會主動去拒絕。

即使有的人覺得這樣做不是很妥當,有些許的擔心,但他們多是抱著僥倖的心理,覺得事情不會牽涉到自己身上,更不會被別人發現,覺得也就是讓朋友留宿一下而已,將事情輕微化的原因還是在於"不知"。

不知這是一種犯罪行為,不知容留他人吸毒自己也會被判刑,更不知容留他人吸毒我們會面臨什麼樣的刑罰,但最後的結果終究還是要知道的,必要的時候還是多多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分享是一種美德,如果您覺得我們的文章不錯,請分享給更多需要的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