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個辦稅服務廳實現「一廳通辦」 推出555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惠州7縣區新稅務機構掛牌,全市國地稅完成合並53個辦稅服務廳實現“一廳通辦”推出555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53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 推出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智能辦稅體驗區讓納稅人辦稅更高效快捷。南方日報記者王昌輝攝

繼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正式掛牌後,惠州的國地稅合併工作傳來新進展。

7月20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的安排部署,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指導下,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組織惠城、惠陽、惠東、博羅、龍門、大亞灣、仲愷7個縣(區)稅務部門同步舉行新稅務局掛牌儀式。

南方日報記者瞭解到,惠州縣(區)鎮兩級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各縣(區)級新稅務機構及所屬鄉鎮級稅務分局統一同步掛牌。這標誌著惠州的市縣(區)鎮本級稅務機構合併和掛牌全部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還全新推出7大類555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目前全市53個辦稅服務廳已實現“一廳通辦”,進一步方便納稅人。

逐步構建更高效統一稅收徵管體系

在參加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惠城區稅務局的掛牌儀式時,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榮華表示,縣(區)級稅務新機構正式掛牌成立,是落實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第一場主攻戰——新稅務機構掛牌的關鍵一步。縣(區)級新稅務機構掛牌成立,為稅收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條件,注入了新的生機,帶來了新的活力,標誌著稅收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里程。惠州稅務部門要以縣(區)級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和統一掛牌為契機,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省局各項工作部署,實而又實、細而又細地推進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充分展示新機構新形象新作為。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曾小彥表示,根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總體安排,7月5日地市級國地稅局合併和7月20日縣(區)級新稅務機構的掛牌是穩步推進稅務機構改革的重要步驟。隨著惠州市縣兩級新稅務機構掛牌成立,惠州將逐步構建起更加優化更加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將給廣大納稅人帶來更多的獲得感,使稅收站位不斷凸顯和提升,稅收職能更加完善和優化,稅收作用持續發揮和強化,將有助於強勁釋放利國利民利企利稅的巨大能量。

記者瞭解到,縣(區)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後,原國稅、地稅機關稅費徵管的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機構承繼,新機構將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機構辦理,已作出的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證件、資格、證明效力不變。

掛牌前已監製發票年內可繼續使用

惠州市稅務局方面透露,已經完成了市級稅務機關的稅收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納入清理範圍的稅費規範性文件共50份。其中,繼續執行的稅費規範性文件7份,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費規範性文件36份,修改部分內容的稅費規範性文件7份。市稅務局同時堅持“抓機關、帶系統”,暢通溝通途徑,及時跟蹤問效,督導指導各縣區局開展清理工作。

曾小彥表示,稅收規範性文件“清、廢、改”之後,原國稅、地稅承擔的稅費徵收、行政許可、減免退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爭議處理、信息公開等事項,在新的規定發佈施行前,暫按原規定辦理。

他介紹,新稅務機構掛牌後,原國稅、地稅機關的行政、業務印章、電子印章停止使用,新機構以新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電子印章,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製章。掛牌前已印製的稅收票證和已監製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

持續提升“一廳通辦”水平

惠州市稅務局方面透露,該局開展全市辦稅服務廳融合,對相關的原國稅、地稅涉稅事項進行了重新梳理,全新推出7大類555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推出了一系列便民辦稅新舉措,推進辦稅和繳費便利化改革。

目前,惠州全市53個辦稅服務廳已實現“一廳通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等電子辦稅渠道可辦理原國稅、地稅業務,實現“主稅附加稅費一次辦”,持續提升“一廳通辦”水平、不斷優化“一網通辦”和“一鍵諮詢”體驗。

按規定需要向原國稅、地稅機關分別報送資料的,相同資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規定需要在原國稅、地稅機關分別辦理的事項,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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