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層幹部面臨“三重門”的冷思考——“倒逼措施”變“形式主義”

第一重,缺少“乾貨”;當前體制內在開展某項工作時,不少部門的基本模式是“開會動員—發文佈置—督查考核”。發文件通知開會內容關鍵字多半是圍繞“高度重視”“細化措施”“督查問責”的官話、套話,缺少實在“乾貨”。開完會、發完文件後,就等著各局各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報材料,最後到基層來督查考核。

第二重,壓力“甩鍋”;省級、市級等縣級以上的主管部門佈置的任務層層甩下去,最終甩給基層鄉鎮。如此,縣裡作為中間部門成了“文件中轉站”,工作全部交給基層去幹。一些部門只是對上級文件略微改動,比如《XX縣傳達市政府XX會議精神》《XX縣關於印發市X號文件》等等……簡單將指標任務下達到各鄉鎮,很少研究文件精神如何結合實際創造性地貫徹落實,搞“一刀切”“上下一樣粗”,機械落實。

第三重,層層“加碼”;更讓基層幹部害怕的是:上面佈置任務,中間部門層層加碼,層層往下甩,最終各鄉鎮來兜底。在這一過程中,時間越來越緊,要求越來越高,最終基層兜不住,只能瞎對付。特別是面對一些急難險重的任務,有的縣級部門把風險甩給鄉鎮,自己做“太平官”。一旦出問題,就把真正幹實事的鄉鎮幹部推到前面。

在“三重門”壓力加碼下,看似是倒逼基層幹部幹事擔當的措施,實則易造成上級制定的政策無法真正在基層落地,脫離實際,造成基層形式主義的泛濫,以及上級問責的濫用。

面對以上情況,筆者建議首先要清理過多的“責任狀”“一票否決”等事項。有一部分鄉鎮工作人員吐槽不少縣直部門將自身業務“甩鍋”給鄉鎮,要求鄉鎮黨政一把手簽訂“責任狀”,將相關工作與績效考評、通報問責等掛鉤。他(她)們認為,“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重要工作簽訂“責任狀”還能理解,但越來越多縣級部門濫用手中的考核權力,導致不少工作都變相實行“一票否決”。“這是上級部門推卸責任,不盡本分。”

其次,上級部門“甩鍋”,本質上是權責失衡。“執法在部門,責任在鄉鎮;投入靠鄉鎮,收益歸部門;管理靠鄉鎮,罰沒歸部門”的現象,司空見慣。筆者建議,各級、各部門須權責分明,明確某項具體工作中,上級職能部門承擔什麼責任,基層具體做哪些工作。同時,上級部門要真正到基層來調研,幫助協調解決基層在工作落實過程中無法解決的問題。

最後,還可以考慮適度下放權力,賦予基層一定自主權,允許基層就自身事務自主探索。但這項創新也面臨一些梗阻,如給鄉鎮賦權,但因缺乏配套改革和相關資源投入支持,鄉鎮接不住,諸多難題亟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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