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论衡》第二十四卷│讥日篇第七十(3)


《论衡》第二十四卷│讥日篇第七十(3)

【原文之三】

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盖以不见其形,但以生人之礼准况之也。生人饮食无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审有知,与人无异,则祭不宜择日。如无知也,不能饮食,虽择日避忌,其何补益?实者,百祀无鬼,死人无知。百祀报功,示不忘德。死如事生,示不背亡。祭之无福,不祭无祸。祭与不祭,尚无祸福,况日之吉凶,何能损益?如以杀牲见血,避血忌月杀,则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数千头,不择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天下死罪,各月断囚亦数千人,其刑于市,不择吉日,受祸者未必狱吏也。肉尽杀牲,狱具断囚。囚断牲杀,创血之实,何以异于祭祀之牲?独为祭祀设历,不为屠工、狱吏立见,世俗用意不实类也。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讳,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论衡》第二十四卷│讥日篇第七十(3)


《论衡》第二十四卷│讥日篇第七十(3)


《论衡》第二十四卷│讥日篇第七十(3)

【拙解】

在祭祀的历书中,也有吉凶之日的说法。假设历书中写明血忌月杀之日为凶,那么在这种忌日杀牲畜作为祭祀供品,必会有灾祸。祭,是供食物给鬼吃;鬼,是死人的精气。似乎鬼并非是死人的精气,人也未曾见过鬼吃东西。以对待活人的做法类推到供奉死者,以人间的活动推测鬼的情况,见活人有饮食之需,死后为鬼,也应当能有饮食需要,感触到死者的物品会想起死去的亲人,故而祭祀。至于其他各种供奉神鬼之祠,虽然那些鬼神不是死人所变,但祭祀之礼亦与祭祀死人相同,大概是因看不见鬼神之形,但可以依活人之礼举行祭祀鬼神。活人饮食无禁忌之日,鬼神饮食因何有禁忌之日?如果鬼神确实有感知,与人并无不同,那么祭祀不应当选择日子。如果鬼神无感知,不能饮食,即便择日规避禁忌,又有何益处?实则,各种祭祀并无鬼,死人亦无感知。各种祭祀是为了报功,显示不忘先人的恩德。对待死者如对待活人一样,表示不背弃已亡人。祭祀不会得福,不祭祀也不会遭祸。祭与不祭,尚且皆无祸福,何况日的吉凶,对人能有何损害或益处呢?如果认为杀牲畜会见血,故而应避开血忌月杀之日,那么活人吃六畜亦应当避开禁忌之日。全国的屠宰店铺,每日宰杀的六畜有数千头,并不选择吉凶之日,早死者未必是屠工。天下犯死罪者,到冬季会有数千死囚被处决,在公开场合用刑,不选择吉日,遭受灾祸者未必是狱吏。肉卖尽则需杀牲畜,刑案结则会处决死囚。死囚被处决和牲畜被宰杀,都是见血的事,这与用于祭祀的牲畜被杀有何区别?唯独为祭祀设历书,而不为屠工、狱吏设立类似的规定,此为世间习俗用意不实之处。祭祀不应祭祀的鬼,又迷信不该迷信的忌讳,持有这两种错误理念去祈求一种福佑,是不能得到的。

【小议】

禁忌说辞人所作,有人信之为避祸。

人祭鬼神常杀牲,虔诚设供不厌多。

且问说禁言忌者,吉凶之论据为何?

祈福避祸并非过,何必凭空妄揣测。

古传历书古人作,故弄玄虚实为错。

推生事死脑洞开,推人事鬼祭礼设。

祭祖敬先是为礼,感物思亲忆亡者。

若欲求得先祖佑,善性善为修品德。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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