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費用自理、瞞報犯法…疫情輸入防線全面升級!

當前我國本土疫情已基本控制,湖北地區新增確診數也已清零。但隨著全球疫情惡化,我國境外輸入病例在不斷增加。

截至3月20日,境外輸入確診病例累計269例:

3月3日,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8例

3月4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2例

3月5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6例

3月6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24例

3月7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3例

3月8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4例 

3月9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2例

3月10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0例

3月11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6例 

3月12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3例

3月13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7例

3月14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6例

3月15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2例

3月16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20例 

3月17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2例

3月18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34例

3月19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39例

3月20日,新增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41例

內防擴散,外防輸入。據統計,目前我國陸地口岸海港空港入境人員日均12萬人次,如果把控不好,就會成為疫情傳播的起點。嚴防疫情境外輸入已經成為我國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地區也進一步升級了防範措施。

強制隔離、費用自理、瞞報犯法…疫情輸入防線全面升級!


北京: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受理居家隔離申請

3月19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進一步嚴格境外進京人員管控3條措施:

1、從即日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費用自理。對70週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週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宜集中觀察的,經嚴格評估後,可以進行居家觀察。不再受理有單獨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居家觀察申請。

2、符合居家觀察條件的人員應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入境前未申請居家觀察或申請暫未得到評估同意的,先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醫學觀察。經評估認定進行居家觀察的,14天觀察時間合併計算。

3、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應事先向所在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報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關信息。抵達社區時,執行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對隱瞞境外旅居史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一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

二是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對境外回國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

浙江:轉運交通費用、醫學觀察費用自理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3月18日發佈進一步加強防控境外輸入的通告:

1.目的地為浙江的擬入境人員應提前通過浙江省入境信息預申報平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申報平臺二維碼附後);已入境人員應及時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報告個人相關情況,並遵守當地疫情防控管理規定。

2.入境時出現發熱、乾咳等呼吸道症狀者,屬本省入境口岸發現的,由口岸所在市、縣(市、區)政府負責並安排診治;密切接觸人員按既定措施統籌安排處理。屬省外入境口岸發現的,按口岸所在地相關規定及時處置,並啟動省際聯動機制加強對接。

3.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轉運,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該類入境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

4.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非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登記、定期申報健康狀況管理措施。該類入境人員抵達目的地或居住地後,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報告,納入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體系,並每日向社區(村)或單位報告體溫等自我檢測情況。

5.對入境來浙的中外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執行防控措施。加強對集中醫學觀察和居家觀察入境人員的管理服務及人文關懷,做好基本生活服務保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並方便其與外界保持暢通聯繫。入境來浙人員應根據當地管制措施申領“健康碼”國際版(二維碼附後)。

6.所有入境來浙人員產生的長途轉運交通費用、集中醫學觀察費用(含食宿費用)自理。對於檢測和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的,按相關規定核報或理賠;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自理;對特殊困難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

湖北:中外人員一視同仁,隔離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3月17日起,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

凡通過湖北省內口岸入境,以及經由省外口岸入境不滿14天,通過各類交通形式返回湖北的境外來鄂人員均須如實填寫《入境健康申明卡》,遵守國家和湖北省發佈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配合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自覺、及時向接待單位、居住地社區(村)申報登記。

對從國內其他城市入境且14天后來湖北的人員,應將入境地疾控部門開具的證明交湖北的居住地社區(村),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措施。對故意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病毒傳播或傳播風險的境外來鄂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堅持中外人員一視同仁。對境外來鄂人員中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四類人員,一律按防控規定就地進行分類處置;對所有其他境外來鄂人員,一律由各市州組織“點對點”接返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隔離期間食宿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自理。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所有境外來鄂人員一律納入當地社區(村)疫情防控體系。確診病例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確診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保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助。

山東:所有入境人員一律實施14天隔離

對來自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對正常入境人員在隔離觀察期內被確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的,立即開展密切接觸者協查、追蹤、管理。確診病例及時轉運至相應集中救治定點醫院實施治療。

雲南: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人員集中隔離14天 費用自理

3月17日,雲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13號通告,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為雲南的入滇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食宿費用自理。

重慶: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居史人員 一律核酸檢測

3月17日,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告:

從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入境來渝返渝人員,以及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入境以後一律要進行體溫檢測,併到指定集中地點進行核酸檢測和等待結果,結果如果出現異常,立即送到定點醫院,按照規定的程序、流程進行處置。

即日起,所有入境來渝返渝人員發生的食宿、交通費用自理。有關的檢測和治療費用,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的,按照有關規定核報或者是理賠。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的費用由自己承擔。同時,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貧困戶等特殊困難人員給予必要的救助。

據悉,廣東、內蒙古、陝西、成都、安徽等多省份均已提高防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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