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鄉村教師還是城鎮教師?界定要明確因為這涉及到待遇和職稱!

現在國家大力振興和發展鄉村教育,不斷提高鄉村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完善鄉村教師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鄉村教師的生活補助力度、增加鄉村教師的職稱崗位比例、頒發鄉村教師從教30年的榮譽證書等等。

一系列的優惠傾斜的政策措施讓鄉村教師們的現狀有了很大的改變和改善,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區域劃分的複雜性出現了鄉村學校位置和鄉村教師身份難以界定的現實問題,從而讓很多難以確定位置和身份的教師感到困惑和不解。

對於鄉村教師和城鎮教師的劃分,目前還沒有一個全國範圍的統一界定,很多地方在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和鄉村教師職稱評審傾斜政策時都只是提到鄉村教師這個概念而沒有明確界定。

但有的地方在實施涉及到鄉村教師政策措施時會加以明確,比如:廣西對鄉村教師的定義:鄉村教師是指全區鄉中心區、村、教學點中小學、幼兒園各學段的在職在編在崗教師。

是鄉村教師還是城鎮教師?界定要明確因為這涉及到待遇和職稱!


江蘇對鄉村教師的定義:在縣(市、區)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的鄉鎮、涉農街道和村莊學校(含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學一線任教的在職在崗教師。

現階段由於各地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鄉之間的差別逐漸縮小;由於各地行政區劃的不斷重複調整,城鄉之間的劃分有時顯得很模糊。很多老師因為界定不明確得不到相應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甚至還有不少老師會因此失去鄉村教師職稱傾斜評審的機會。

因為鄉村學校和鄉村教師的界定關乎到很多事關教師切身利益的問題,所以對於鄉村學校的位置和鄉村教師的身份要有一個統一的明確界定好讓老師們知道自己到底是屬於鄉村教師還是城鎮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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