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乡村教师还是城镇教师?界定要明确因为这涉及到待遇和职称!

现在国家大力振兴和发展乡村教育,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乡村教师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力度、增加乡村教师的职称岗位比例、颁发乡村教师从教30年的荣誉证书等等。

一系列的优惠倾斜的政策措施让乡村教师们的现状有了很大的改变和改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区域划分的复杂性出现了乡村学校位置和乡村教师身份难以界定的现实问题,从而让很多难以确定位置和身份的教师感到困惑和不解。

对于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的划分,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界定,很多地方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时都只是提到乡村教师这个概念而没有明确界定。

但有的地方在实施涉及到乡村教师政策措施时会加以明确,比如:广西对乡村教师的定义:乡村教师是指全区乡中心区、村、教学点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是乡村教师还是城镇教师?界定要明确因为这涉及到待遇和职称!


江苏对乡村教师的定义: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一线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

现阶段由于各地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之间的差别逐渐缩小;由于各地行政区划的不断重复调整,城乡之间的划分有时显得很模糊。很多老师因为界定不明确得不到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甚至还有不少老师会因此失去乡村教师职称倾斜评审的机会。

因为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界定关乎到很多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所以对于乡村学校的位置和乡村教师的身份要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界定好让老师们知道自己到底是属于乡村教师还是城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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