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世上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疏於管教的父母。
有遠見的父母,都會給孩子立規矩。
有規矩的家庭,能讓孩子終生受益。
NO. 1
絕知此事要躬行
世上最沒用的三種教育方法,就是:
講道理、發脾氣、自我感動。
改變人生的不是道理,而是規矩。
《楞嚴經》裡講:“理可頓悟,事須漸修。”
與其聽再多道理,依然過不好這一生;
不如紮紮實實地立規矩,用良好的習慣,成就孩子光明的未來。
判斷一個孩子懂事與否、家教好壞,不必看他懂得多少道理,而要看他能否守得住規矩。
在家不守規矩的孩子,將來走向社會,很容易缺乏敬畏心。
孩子小時候,不給他們立規矩;
等孩子長大了,再由社會磨鍊得“懂規矩”。
那麼做家長的,悔之晚矣。
道理是抽象的,在孩子心裡留下的印象,不過是輕飄飄的一句話。
而規矩則是實打實地擺在那裡,告訴孩子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
正所謂:“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只有將道理轉化為規矩,刻進孩子的日常行為裡,才能讓孩子終生受益。
等孩子長大懂事了,自然也就能夠明白父母的一片苦心。
NO. 2
人生百年,立於幼學
梁啟超在《論幼學》中強調:
“人生百年,立於幼學。”
趁孩子年幼,一定要給他們立好規矩。
這源於他自己的一段親身經歷。
梁啟超六歲時,曾因一件小事向母親說謊。
當日晚飯後,母親把他叫到臥房嚴厲批評。
梁啟超的母親秉性溫良,左右鄰里皆知。
因為小孩子的一句謊話,梁啟超第一次見到了母親盛怒的樣子。
年幼的梁啟超慌忙掩飾,更惹得母親怒上加怒。
母親將他按在膝前,用力責打了數十下。
從此,母親為他立下“不許說謊”的規矩。
等梁啟超略長大些,母親才鄭重地對他說:
“人之所以說謊,或者是做了不該做的事,卻謊稱沒做過;
或者有該做的事沒做好,卻謊稱做到了。
以上兩者,不僅是明知故犯,而且還自欺欺人。
天下萬惡,皆始於此,汝應戒之!”
母親的這番話,給梁啟超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他也明白,六歲時的自己,很難領會母親話中的深意。
而正是那一番責打,在他幼小的心中立下了規矩。
NO. 3
言傳身教,身體力行
古人云:“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梁啟超明白,自己的成功,得益於嚴格的家教。
因此,他也格外重視給子女們“立規矩”。
平日裡,除了督促子女讀書以外,梁啟超還要求他們的言行舉止謹守禮儀。
要想讓孩子守規矩,父母首先要做到言傳身教、身體力行。
梁啟超的言行,對他的子女們影響很大。
他說:“我自己常常感覺,要拿自己做青年的人格模範,最少也要不愧做你們姊妹弟兄的模範;
我又很相信我的孩子們,個個都會受我這種遺傳和教訓,不會因為環境的困苦或舒服而墮落。”
而他也說到做到,切實地成為了孩子們的好榜樣。
梁啟超九個子女,長大後都成為國之棟樑。
好的規矩,就是這個家族代代傳承的好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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