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丟了有危險嗎,有什麼規定?

房產證丟了有危險嗎,有什麼規定?

一、房產證丟了有危險嗎?

放心,沒有什麼風險。房產證是聯繫過程中重要的證件,沒有此證件無法交易,會延長交易時間,最好補辦,一般補辦產證時間是21個自然日

因為辦理房產變更登記,比如抵押、買賣,一是要權利人親自到場,二是要持本人身份證件,三是要持有關合同和有關材料,才可辦理。你可以先登報發一個遺失某房產證的啟事,然後到產權登記部門補辦手續,即可。

房產證的概念。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二、房產證的特點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三、辦理房產變更登記

比如房產抵押所需要的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申請抵押權登記,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場並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遺失的房產證即使被不法分子取得,你不到場、沒有你的身份證明和買賣合同或者債權合同等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辦理不了任何變更手續(比如房屋買賣或抵押),故沒有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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