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撓工地施工還鬧事 尋釁滋事被判刑

萍鄉男子石某到工地求工作無果,遂多次持兇器到工地追逐、恐嚇他人。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審結該起尋釁滋事案件,被告人石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2018年3月,石某到萍鄉市某公園項目工地,聲稱要到工地做事,強令工人停工。工地工作人員周某、黃某與其交涉,說明項目情況,勸石某不要阻工,石某反而站在工地挖機履帶上迫使停工。周某叫施工人員繼續施工,並再次與石某進行交涉,石某對周某進行恐嚇威脅後離開現場。不久,石某手拿釘耙再次來到工地,大喊停工,拿著釘耙朝周某和黃某砸去並追趕二人。黃某在逃跑過程中也撿起一把釘耙,石某見狀停止追趕,將工地一部水準儀砸壞後離開現場。數小時後,石某拿著鐐刀第三次來到工地追砍周某,因未追上便停止追砍,此時工作人員正掏出手機進行拍照,石某見狀威脅並恐嚇該工作人員。最後在他人規勸下石某離開工地。

安源區法院認為,被告人石某持兇器追逐、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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