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圍獵「城中村」後,深圳第一次將城中村改造管起來

11月5日,深圳市規土委發佈了《深圳市城中村(舊村)總體規劃(2018-2025)》(下稱“規劃”)徵求意見稿,在特定時間內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合理有序開展深圳市城中村更新工作。據該份規劃,綜合整治分區劃定的對象總規模約99平方公里。

其中,規劃期內綜合整治分區用地規模為55平方公里,佔比56%。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綜合整治分區劃定比例不低於75%,其餘各區不低於54%。

房企围猎“城中村”后,深圳第一次将城中村改造管起来

規劃顯示,除法定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項目的用地、清退用地及法律法規要求予以拆除的用地外,綜合整治分區內的用地不得納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土地整備計劃及棚戶區改造計劃。

房企围猎“城中村”后,深圳第一次将城中村改造管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綜合整治的參與者方面,規劃明確表示,鼓勵多方主體參與城中村綜合整治,繼受單位可依法通過三資交易平臺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引入項目實施主體。

這一規劃,更加強化政府在城中村更新工作中的主導和統籌作用,通過協調多種存量開發實施手段,控制城中村改造節奏。在城中村住房規模化統租改造方面,對各區在綜合整治分區內進行規範引導,滿足條件的可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

對城中村租賃管理方面,政府也在加強力度,並就租戶最為關心的房租定價問題作了規定:要求企業控制改造成本,並參照租賃指導價格合理定價。此外,關於城中村存量房屋開展規模化租賃業務方面,政府也將進行引導。經政府統租後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可全部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

房企围猎“城中村”后,深圳第一次将城中村改造管起来

早於去年8月28日,深圳市規土委就發佈了《深圳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其中,關於規模化租房租賃業務就有專門提及“‘十三五’”期間,通過收購、租賃、改建等方式收儲不低於100萬套(間)村民自建房或村集體自有物業,經質量檢測、消防驗收等程序後,統一租賃經營、規範管理。”

今年6月,萬科在推進其“萬村計劃”進駐清湖新村進行改造時,就一度將房企長租公寓業務與租戶的矛盾尖銳化。後者擔心房企進村後,房租會上漲得厲害,經濟壓力承受不住而被迫離開深圳。由此,房企的進村計劃受到了來自租戶層面前所未有的阻力。

正如深圳資深地產媒體人朱羅紀所說,此次徵求意見稿出臺,說明了上次以萬村計劃為代表的開發商,圍獵“城中村”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響。

關於上述徵求意見稿,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其可分為近期和遠期兩個大的目標。單近期目標來說,是以“穩”字當頭。近來,整個樓市形勢不是特別好,該意見稿的出臺是為了穩定整個房地產開發和城市舊村改造,避免出亂,這是一階段性與政策調控關聯的目標。但其遠期目標所佔的比重更大,即配合深圳市政府出臺二次房改的大方向。二次房改要建設大量的保障房,而深圳又是一缺地的城市,其用地來源主要還是從原有的舊村舊城裡面騰挪土地。

據其分析,尤其是原關內的土地非常精貴,所以城中村必須控制好,否則,將來政府既定的二次房改戰略目標——2035年170萬套的總量,其中60%的用於保障房建設的任務就難以完成。現在,大面積的對原特區城中村實施這一戰略控制。不許進行拆遷式改造,完全用於保障房,特別是租賃式住房問題建設,圍繞這兩個大的戰略目標來推出,這完全是作為長遠的深圳戰略構想。

這一意見稿除了對大的方向把控以外,其還具有靈活性。它提出了一個界定範圍,如有特殊需要,可採取總體綜合性的佔補平衡方式,去做一入一出的替換策略,這解決了特事特辦的需要。

宋丁表示,總體來說,意見稿既穩定了目前整體的開發方向,也留出了一定靈活空間,並可根據具體情況去推動這一靈活空間,來保證其在穩定的基礎上合理發展。

深職院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鄧志旺則認為,這是對深圳城中村改造的長遠規劃,也是對先前以推倒重來為主的城市更新方法的糾錯。意見徵求稿明確規定了以綜合整治為主,可以控制城中村推倒重來過快的速度問題。因為推倒重來過快,會帶來住房供給不夠和居住成本上升過快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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