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關於教師工資,從來都是一個熱門話題:

廣大的教師認為,自己的工資太低,據有關的統計,有高達76%的教師認為自己的工資比公務員低,僅有5%的教師認為自己的工資高於公務員(見下圖)!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而關於付出與收入的匹配情況,竟然有25%的教師認為“非常不匹配”,55%的教師認為“不匹配”,也就是說,有高達80%的教師認為自己的付出與收入不成比例(見下圖)!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這兩組數據,都源自網絡,是否絕對的客觀管和科學,有待於驗證,待時能夠從側面說明問題的——教師的工資,滿意度很低!新東方的俞敏洪對此就有精彩評論:“談情懷,需要資本。拋開實力談情懷,要多無奈多無奈;離開薪金談情懷,要多蒼白多蒼白。”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但另外一個值得人們關注的話題,確實教師的社會地位問題。據《中國時報》援引一個叫做瓦爾基金金會的調查,報道說“英國慈善教育組織瓦爾基基金會(Varkey Foundation)再次對世界各國教師社會地位展開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教師的地位和受尊重程度依然在35個國家中排名第一”!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而在今年的8月底,開學前夕,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在記者招待會上宣佈:國家統計局統計顯示,2017年和2012年相比,教育行業工資收入增幅74%,其中公辦中小學在崗人員2017年平均工資大約為8.2萬元。(見下面的截圖)結果,網友們一片驚呼,說自己又一次“被平均”了,甚至還有網友說“是不是因為馬雲即將加入教師隊伍?”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相互矛盾的信息,讓人簡直覺得是“亂花漸欲迷人眼”——我們該相信誰呢?

昨天,各大媒體再一次以“教育部:三年內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發佈了重磅消息!並表示:教育部要求各地強化政府責任,加強省級統籌,進一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 對於沒有落實到位的省份,將定期開展督查,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達標,財力較強的省份要加快進度,切實保證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事實上,自《教師法》頒佈實施之後,教師的工資就從來沒有低於過公務員,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絕大多數老師,其實是沒有弄清楚的。為什麼這樣說呢?

這裡涉及到了一個概念,也就是“工資”——廣大的教師其實是將“工資”與“收入”等同理解的,也就是認為教師的工資就是“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及管理、服務所領取的報酬

”,而在具體執行《教師法》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將教師的“工資”理解為“基本工資”。那麼,基本工資包括什麼呢?大多數地方的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這個標準是國家制定的,由國家統一調整。

這樣說起來,可能還是有人不懂,那就具體一點。請看下錶,中間有一個10%,指的就是“教師工資比標準高10%”,比什麼標準高,比公務員的標準高!明白了嗎,多年來,教師的工資都是比公務員高的,只不過,高的只是“基本工資”部分!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明明已經被公務員高了,那為什麼老師們還是要呼籲“教師法”呢?原因就在於有兩個概念:工資與收入!

我們知道,公務員的工作收入,既包括工資,還包括各種補貼(如車補)、目標獎勵等,有些地方,公務員的住房公積金扣繳比例也遠遠大於教師,這樣一來,教師的工資收入,其實是低於甚至是遠低於公務員的!

舉個例子,某兩位一起參加工作的公務員和教師:教師每月基本工資2400元,扣五險一金600元,基礎績效2100元,每月到手3100元,年終獎勵性績效1萬元,全年收入大致為3100×12+600×2×12+10000=37200+14400+10000=61600元。

但公務員基本工資為2200元,扣五險一金1000元,車補每月300元,每月到手1500元,年終目標獎5萬元,全年收入為1500×12+1000×2×12+50000=18000+24000+50000=92000元。(注意,這裡的目標獎勵,根據各地區各行業的不同,差距很大,有的地方很高,有的地方會低一些。現在,有部分地方已經將中小學教師納入到了目標獎勵的體系,有些地方沒有!這也就是為什麼前段時間有地方教師聚集的原因了。)

我這裡所說的,還不包括其它的補貼之類,比如電話補貼之類,公務員就比教師高了3萬多元!

所以,我們不能看著高或者不高,我們要知道,這中間究竟是怎麼回事!

其實,國家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我們去注意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的表述是: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而在今年年初出臺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說的是: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地區,根據實際實施相應的校長收入分配辦法。

也就是說,這次最新出臺的“意見”,已經明確是“工資收入”!那麼,什麼是“工資收入”呢?按照《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發佈),工資性收入包括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工資。

所以,教育部在督查的時候,不能只停留在“工資”而應將重點對準“工資收入”!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總之,尊師重教是國家的基本戰略之一,教師強則教育強,教育強則國家強名族強,《人民日報》在11月4日,用整版的篇幅傳遞出對教師隊伍建設的關注,強調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教育部教師司司長王定華的文章《建設宏大的高素質專業教師隊伍——教師隊伍建設的重大成就與努力方向》一文中在談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時提出:
“對300萬鄉村教師要高看一眼,厚愛三分,加大傾斜支持力度,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條件。”

工資還是工資收入——也談教育部“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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